我与柳丝们打了很长时间的交道,发现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如同着了魔一般顽固的维护着柳岩那早已被柳岩本人都抛弃了的所谓“尊严”。比如,对既成事实的“柳岩整容”的荒谬否定等。这种情况,让人感觉莫名奇妙的同时,不免让人怀疑他们有患上了某种强迫症的可能。这种根深蒂固的反真理,反人性式的扭曲崇拜然已经无法用常理来解释了,不得不促使我们从其他方面来加以考虑。
当我们说到柳丝们疯狂的维护柳岩的所谓“尊严”的时候,显然这个“维护尊严”是属于一种行为上的因素,而“疯狂”这个形容词,虽然只是一种比喻,但是却非常恰当地,非常形象生动地表明了柳丝的这种性格与其先天性因素的某种联系。
那么我们需要搞清楚的就是:到底柳丝群体的这种近乎疯狂的行为模式跟遗传因素有没有关系,而进一步我们要知道,作为一种整体性的群体行为(对柳岩的近乎宗教式的狂信)跟遗传因素有多大程度的关系。
关于性格是不是受遗传因素或者说基因的影响的问题,科学家已经有了明确的研究结果。答案是肯定的。
这方面的研究很多,比如:美国明尼苏答大学通过对数千对同卵孪生子的研究表明,遗传基因对人的性格特征的形成的影响程度一般可达到将近百分之五十的比率,这称为遗传率。因为同卵孪生子在基因方面是完全相同的(类似于克隆人),通过对比他们在后天环境中长大以后的性格相似性,就可以得出这一结论。
实际上,从我们日常生活中也可以观察到类似的现象,很多还在婴儿期的小孩,有些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有些则很文静,说明人的性格具有很强的先天性。
但是遗传因素对性格的影响过程是很复杂的,虽然科学家得出了一个大致的影响程度的比率,但是仍然很难推断出具体哪些性格特征是受遗传因素影响而产生的,是如何产生的,而且也很难说人的性格是由某一两个基因决定的,一般认为是多种基因相互作用的结果。
但可以得到确定的是,某些给人们带来遗传性或先天缺陷性疾病的劣等基因。是会严重的影响人们的性格的。比如遗传性癌症基因的携带者,就缺乏道德观,脾气较为暴躁。具有家族癌症遗传史的柳岩本人,就是这一原理的具体性表现。
而且,柳丝们的那种对柳岩的疯狂乃至无视现实的崇拜,与其说是一种直接的性格特征,不如说是受到性格因素影响而决定的一种社会行为模式。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有一种更好的理论能够解释它的产生。
哈佛大学的生物学家E.O.威尔逊,在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出版了《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论人性》,《基因,心灵与文化》等著作,创立了一门研究动物及人的社会行为模式与遗传因素及自然选择的关系的新学科--社会生物学。他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关于生物的生理特征受自然选择影响的理论更加扩展了一步,研究得出了人的性格及社会行为模式也是主要由遗传基因及自然选择的影响而决定的结果,这一结果现在已经普遍被学术界接受。
按照威尔逊的理论,由于自然选择的作用,不仅仅在生理方面,而且在社会行为模式,社会心理模式等方面,如果一个个体具有有利于其生存和繁殖的某种特征,那么,他就会将这种特征通过其遗传基因一代代传播扩散下去。而那些具有不利于其生存繁殖的某种特征的个体,则会逐渐被淘汰,并导致这种特征在这个群体中逐渐消失。
而某个人类群体所具有的某种特有的社会行为模式,社会心理模式,乃至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都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甚至主要是受其遗传基因影响而决定的。是在其长期的特有的生存环境中自然选择的结果。
科学家通过研究已经将这种推断接近到了甚至某种社会行为模式有可能仅仅只是由几种基因而决定的程度,而且预测将来这些基因都会被鉴别出来,从而将性格,情感,智力等等心理上的特征以可量化的方式与基因的作用联系起来。 那么根据这一理论,某个人类群体所固有的社会行为模式主要是由其遗传基因所决定的。而这一结论,根据前面对同卵孪生子的研究结果也是说得通的,虽然其研究表明,人的性格受遗传基因的影响程度只有不到百分之五十,另外一半是受后天环境影响而产生的。但是遗传因素和后天环境因素的影响是交互作用的,一个人,虽然其性格只有百分之五十受遗传因素影响产生,但是在后天环境中成长时,这百分之五十的先天遗传因素不仅决定了他性格中一半的成分,而且会导致他主动地选择后天环境对他的影响,导致他主动地去选择他喜欢接触的信息,主动地去选择符合他先天性格成分的事物的影响。也就是说,先天遗传因素在与后天环境因素的较量中占有先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