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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客观评价者就是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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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凯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期交房,交房时所有户型的厨房没有安装窗户、销售宣传图的绿化是一遍空地,开发商解释是绿化位置违反消防法。“既然违法消防法为什么宣传绿化?”业主用私人账号在今日头条以私人名义发布两张对比照片,开发商居然起诉业主所在公司。导致业主公司在诚信网站显示不良诚信记录,损失过6000万。业主提供的实物照片中在楼盘中央有其他业主拉的横幅“无良开发商”,开发商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污蔑是该业主所为。这就是惠州市凯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说过“维护公民客观评价的权力”,这不是客观评价吗?个人行为与公司何干?惠州市凯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后台保护伞到底有多厉害?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3-19 14: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