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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时间的漏洞是绕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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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有可能高根本就没走到三楼,在途中就已经遇害了。
根据时间线判断:
1.10分高和闺蜜进校门,并听到升旗预备铃声。
2.15分开始升旗,升国旗唱国歌,我们以最快速度来算2分钟。结束时17分。
3.张和李抱衣服上楼,走的快点也要1分钟。此时18分。
4.王杨号称听到尖叫后走出来,撞见张和广超。据称23分左右。这是应该是已经锁好门的状态了。
买锁上下楼奔跑最快也要3分钟,这是记者测试过的。也就是20分的时候高已经遇害。
所以张的作案时间是18分到20分之间,只有2分钟要完成杀人。而且是上来二话不说就要杀,因为明显高和凶手是有过搏斗的,身上有多处身前伤。并不是一击毙命。我已经将所有的时间缩短到最小,实际不会有2分钟那么多。随便哪个节点慢一点,杀人的时间就只剩几十秒了。这才是本案最大的漏洞。
但如果高是在10分和闺蜜分开后没多久就遇害,就好解释了。高可能是和凶手在西面大操场撞见后遇害的,此时几乎大部分同学都在东面的小操场升旗跑操。跑操结束上楼应该要25分左右了。之后要开始早自习,西面的大操场是一个盲区,有更充足的时间作案。行凶后,凶手将尸体拖至某个隐秘的角落,例如花坛之类有遮挡的地方,鞋子上的泥土就是在拖行中蹭上去的。或者是短期内可以存放的房间,房间里可能有类似住宿的衣柜,把尸体弓着腿躺着放进去就能造成背部的尸斑。然后凶手在11号的凌晨,趁所有学生在睡觉的时候。将尸体移动到了三楼厕所。
我这个观点是基于看到学校当年的平面图,西面有一排矮平房,有校友说当时存在建筑工人在修东西,是住在学校的。也许那里才是真正的案发现场,为什么要搬尸体去厕所,是因为不能放在案发的地方,否则一旦尸体被发现,谁是凶手一目了然了。
从2011年的临时无头女尸案来看,说明那个时期当地治安是十分差的,2011年都如此,更别说2005年了。


IP属地:上海1楼2021-04-24 10:32回复
    很对。从法医二次勘察尸体情况看,三女厕所楼非常可能不是案发现场,只是移尸地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1-04-2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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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可以不包括立即买锁的时间,可以将原锁先虚挂,待时间宽余时再办。时间漏洞不太。
      如果说这个废厕的锁本来是虚设,学生经常偷偷进去使用(冬天半夜里去远处的厕所确实...)的话,高女陈尸半个月的时间没有学生尝试再开锁或者就近闻到异常气味,说明当时学生比较规矩,没有违规试图使用废厕。也可以说,一段时间里即使虚挂锁也可以不被发现的,所以换锁可以发生在后面的方便时间里,可以不必要当时就换锁的。


      IP属地:江苏4楼2021-04-24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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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确认基本事实,最基本无误的事实是:高女在尸体被发现之前肯定已经死亡了!这个肯定100%能确认!
        最后警方办案认为的事实是高女必须是当日当时当地死亡,不然推不到张X超身上的。
        另外一个事实是,当日的当时的稍后,在2楼,王杨与张X超有个相遇,有无对话不能真实确认,但相遇必须。当日当时在3楼的敏感地的相遇存疑,但2楼的相遇应该是确认的;如果没有这个相遇,即使是诬陷,王(杨)也不敢随意说在3楼道敏感时间敏感地点遇到张,不然张如果有强力证据(比如当日跑了操)不在现场,王杨就要砸脚了。
        王杨在1个月后能记住这个时刻在2楼遇到张等的细节,可能也可以说明有些问题。可能那个早上,王杨身上真个发生了让他们记忆深刻的事,比如尖叫呼救,正常应该是记不得的(正常让正常人回忆一个月前平常一天遇到什么人,会(全)记得);当然也可能就是诬陷张?如果凭空诬陷,他们自己风险也大。


        IP属地:江苏5楼2021-04-25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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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案当天买锁,是张志超的供述的吧?王广超的证词,只说张志超去拿编织袋。哦,王广超宣称口供是填空,不做数的。不过在给王广超录口供的时候,井方不知道王绪波的小名胖明明,也不知道张妈妈有肺病,好奇这些空是怎么填的。


          IP属地:英国6楼2021-04-2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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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楼之外的地方作案,移尸是绕不过去的坎。
            为什么不选择校外?
            为什么不选择一楼二楼?


            IP属地:英国7楼2021-04-25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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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军的逻辑真是感人。
              ◆1、2两点你想证明什么?首先,这是张志超、王广超供述出来的没错,但这是一审判决确认的“事实”,张、王现在已经明明白白地否认了,说他们是xxbg的,这到底是他们自己的真实的意思表达,还是景芳的真实意思表达?你还赖他们头上有意义吗?其次,你懂不懂反证法,我们假设他们说的都是真实的,或者其中一个是真实的,但无论如何都会推出矛盾,这不正好证明他们的有~罪~供~述真实性存在很大问题吗,不正好证明xxbg是存在的吗?
              ◆关于“胖明明”,首先,你怎么知道景芳不知道王绪波小名叫胖明明呢?高某失踪一个月了,景芳已经做过很多调查,你怎么知道只有王广超告诉景芳王绪波叫胖明明,景芳才知道王绪波叫胖明明呢?其次,就算是王广超“胖明明”三个字是主动说出来的,能证明他口供中其他内容没有“填空”吗,全校都知道王绪波就是胖明明,王广超当然知道,而且他只知道“胖明明”,不知道“王绪波”,用小名去指代一个人不可以吗?
              ◆关于张志超妈妈“有肺病”,首先,张志超妈妈真的有肺病吗?这件事情你都没搞清你就开始咬了?其次,王广超和张志超是好朋友,知道好朋友母亲有肺病有什么不正常的吗?第三,“填空”不是一字一句的复述,就算王广超主动发挥说出张志超母亲“有肺病”,能证明他其他的不是根据景芳的明示或暗示编的?第四,王广超自己已经当着全国人民的面明明白白地说他是被xxbg的,你还在通过16年前的有罪供述去否定,有意义吗?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1-04-26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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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作案时间上的漏洞。我们就拿张志超认罪的口供来说吧,他说杀完人叫王广超帮忙看门,自己下楼去买锁。但是小卖部7点多才开门,不可能在6点30之前买到锁。那他为何要这样说?在当时的情形下,一个从未进过刑警队的高一学生,根本不可能预测到未来可以靠胡编乱造对不上的口供来翻案。杀人强~见都承认了,有必要在一把锁的问题上撒谎吗?不仅仅是锁,还有那个编织袋,他说了2次,结果2次都对不上号。一次说是问某某买的,另一次说是自己去某某那边拿的。但是都被某某同学否认了,自己从未有过这样的编织袋。还是那句话,杀人都认了,在一个编织袋上瞎扯淡是能减刑吗?这么多的疑点很好奇景芳竟然不闻不问,稀里糊涂就结案了。里面没有猫腻?不可能的。


                IP属地:上海9楼2021-04-26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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