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
那年我四年级,也就是说,这是我履行接受五四制义务教育责任的第四年。
我的堂兄,外号“老虎”,在那年暑假自杀。
就是从那时起,生死明晰。
我只记得这个人,在离我居住的龙口不远的青岛学拳击,喜欢恶作剧,常拿一些当时龙口还很稀少的水果和零食,或是一块我极爱的太妃糖,递到我嘴边,说,喜欢什么,下次哥给你带;而对此的回应,往往是我吐一下舌头后迅速跑掉躲起来——这一切,都在2006年盛夏冠上了“生前”二字。
由于当时他才不到25岁,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所以不能埋入祖坟。很久之后,我站在一片立着墓碑的田野上,想起了这个人至今还未埋上碑的坟冢。我身后的老树上,一只乌鸦“呱”的一声从树枝弹起,离我远去。
在当时还很遥远的2010年,我在郭敬明的<天亮说晚安>中看到一幅画的名字,就把这个场景画了下来,《群鸦飞过的田野》,一个女生45度角仰望天空中一个黑点。
2007
(二)夏
苍白的脸,黑色的服饰,暗红的唇,怪异复古的装饰品以及中世纪的繁琐复杂的华丽深色的宗教服饰……哥特式将亲近死亡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不可辜负的职责。在哥特式的诠释下,在世界呈现出的平静安宁的表象背后,是巨大的空虚,恐惧,未知……
——第一个题记
实际上这是关于哥特式死亡的描述。
有些东西,不了解便误解,就像哥特,就像黑客技术,就像异性友谊。
死亡自残,阴暗高贵华丽的服饰,美丽苍白的面庞,有属于自己幽暗的角落,自己的独特个性不去模仿别人。
高贵的气质身处在阴暗混乱的场所而不堕落,不贪生更不怕死,一个人生,一个人死才是哥特式死亡 。
真是可怕。
有一天我会一这种可怕的方式死去,我希望,在我的葬礼上,能播放《天使消逝的地方》——随便是你们谁注意到这句话都好。
2007年我还是个很怕死的孩子,不爱说话,性格乖戾,心理年龄是实际年龄的2.5倍。
2007年,大考大玩,小考小玩是我的惯例。暑假将至时,我每天都无视期末考试前老师苦口婆心“好好复习”的劝导,因为,即使不复习,我也可以轻松进前三名。复习的时间,我经常去找当时住我家楼下的老K,有时独自,有时和一群怪力乱神的疯子。
然而伴随着找老K的次数和频率的直线上升的,却是不应发生的意外,和不知该偷笑还是该沉默的孽缘,比如撞见老K的同学,比如撞见老K的那个叫“逸风陌千”的同学。
常听女伴们说,千生得一张完美的脸,不化妆也可以成为男士美容院的活广告;她们也炫目我,整天泡在美男堆里,“哥哥”们都有才有貌又多金。然而,事实与表面相差甚远,曾经如牛奶葡萄那样饱满的甜蜜,却是今天深入骨髓的痛苦。
记忆是个奇异的附体,与生命同在,只要你的最后一颗细胞还未死亡,他就不会消散。
回忆,则是记忆的比较级——他比记忆更要命。记忆没了,回忆还会传给来世。
遗忘是个好东西,可我宁愿丢掉它,在过往的欢乐与伤痛中挣扎徘徊。
所有的遗憾,我已经能够风轻云淡的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