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政法队伍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人民日报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
广东省肇庆市原公安局长叶锐是否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以及带病提拔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原局长李某锋是否需要追究失职失察责任
请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监督调查,回应广东省人民期待!
叶锐于2015年12月担任广东省肇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在其任期内“汕头荣”黑恶势力在肇庆市形成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 2018年9月10日,广东省公安厅调集珠海、肇庆等地警力,在肇庆市打掉一个以陈泽湖(外号“汕头荣”)、莫泽森(外号“金渡其”)等人为首的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初步査实该团伙涉嫌大量违法犯罪事实。
一、以下是2019年6月3日中央纪检监察报的通报:
中央纪检监察报于2019年6月3日发表文章中特别提到肇庆市陈泽湖涉黑案件的问题:“对干扰阻力大、涉及党员干部多的重大案件,广东省纪委监委牵头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专案组,进行交叉办案。去年9月,在查处肇庆陈泽湖涉黑案件中,考虑到涉黑腐败案件的特殊性,广东省纪委监委牵头,肇庆、珠海市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将相关重要涉案人员进行异地留置、异地审查、异地羁押、异地侦查,目前已查实多名领导干部充当该涉黑团伙的“保护伞”。
目前已查实多名领导干部充当该涉黑团伙的“保护伞”,这句话是重中之重,“汕头荣”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的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在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眼皮底下的端州区及高要区,叶锐自2015年12月开始担任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长,“汕头荣”黑恶势力为何能在肇庆市发展壮大为非作歹?一直没有被打击?叶锐作为肇庆市公安局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可能视而不见。何况“汕头荣”是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叶锐是否直接充当“汕头荣”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保护伞?请上级部门调查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所有犯罪事实。
叶锐于2019年6月1日无故被免去肇庆市公安局长职务,叶锐是否因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而被免职,官方没有通报具体原因,而叶锐任职未到五年一届期限,证明叶锐被免职并非正常期满换届。
肇庆市纪委通报只看到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局长李某锋一人因“汕头荣”保护伞被查,同中央纪委通报:“目前已查实多名领导干部充当该涉黑团伙的“保护伞”有出入,其他多名领导干部充当该涉黑团伙的“保护伞”是谁?为什么没有看到通报?请上级部门调查清楚叶锐是否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及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导致肇庆市黑恶势力坐稳做大?作为肇庆市公安局长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汕头荣”黑恶势力能够在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长叶锐的眼皮底下形成特大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直至惊动广东省公安厅,需要异地用警调集珠海市公安局警力才能打掉该特大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严重破坏肇庆市的治安环境,影响非常恶劣,对平安肇庆是个极大的讽刺!同肇庆市公安局长叶锐有否直接关系?有无直接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存在重大失职渎职责任?请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督导组广东小组督导调查,给人民一个交代。
四,带病提拔的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原分局长李某锋已落马
李某峰于2016年在端州分局副局长任上直接被提拔为端州区副区长兼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长,他是当时肇庆市公安局副处级职务调整中唯一一个,由现职副科职务直接提拔为实职副处职务(当时换届其他人几乎都由副处位置换岗),在李某锋任职公示中没注明越级提拔理由。2018年11月23日,李某锋因受贿及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查。时任肇庆市公安局长为叶锐,李某锋涉嫌越级和带病提拔,时任肇庆市公安局长叶锐有无涉及利益输送问题?以及是否需要负领导责任?单单免去叶锐肇庆市公安局长职务继续担任副市长职务算是给人民满意的答复?
“汕头荣”能够长期在肇庆市坐稳做大黑恶势力,单单一个端州分局长李某锋应该没这个能力,其他多名涉及保护伞的领导干部没有看到被通报情况,肇庆市公安局长叶锐是否直接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请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督导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如果是在打击“汕头荣”黑恶势力立功,应该提拔叶锐,如果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
广东省肇庆市原公安局长叶锐是否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以及带病提拔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原局长李某锋是否需要追究失职失察责任
请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监督调查,回应广东省人民期待!
叶锐于2015年12月担任广东省肇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在其任期内“汕头荣”黑恶势力在肇庆市形成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 2018年9月10日,广东省公安厅调集珠海、肇庆等地警力,在肇庆市打掉一个以陈泽湖(外号“汕头荣”)、莫泽森(外号“金渡其”)等人为首的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初步査实该团伙涉嫌大量违法犯罪事实。
一、以下是2019年6月3日中央纪检监察报的通报:
中央纪检监察报于2019年6月3日发表文章中特别提到肇庆市陈泽湖涉黑案件的问题:“对干扰阻力大、涉及党员干部多的重大案件,广东省纪委监委牵头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专案组,进行交叉办案。去年9月,在查处肇庆陈泽湖涉黑案件中,考虑到涉黑腐败案件的特殊性,广东省纪委监委牵头,肇庆、珠海市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将相关重要涉案人员进行异地留置、异地审查、异地羁押、异地侦查,目前已查实多名领导干部充当该涉黑团伙的“保护伞”。
目前已查实多名领导干部充当该涉黑团伙的“保护伞”,这句话是重中之重,“汕头荣”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的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在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眼皮底下的端州区及高要区,叶锐自2015年12月开始担任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长,“汕头荣”黑恶势力为何能在肇庆市发展壮大为非作歹?一直没有被打击?叶锐作为肇庆市公安局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可能视而不见。何况“汕头荣”是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叶锐是否直接充当“汕头荣”特大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保护伞?请上级部门调查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所有犯罪事实。
叶锐于2019年6月1日无故被免去肇庆市公安局长职务,叶锐是否因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而被免职,官方没有通报具体原因,而叶锐任职未到五年一届期限,证明叶锐被免职并非正常期满换届。
肇庆市纪委通报只看到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局长李某锋一人因“汕头荣”保护伞被查,同中央纪委通报:“目前已查实多名领导干部充当该涉黑团伙的“保护伞”有出入,其他多名领导干部充当该涉黑团伙的“保护伞”是谁?为什么没有看到通报?请上级部门调查清楚叶锐是否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及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导致肇庆市黑恶势力坐稳做大?作为肇庆市公安局长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汕头荣”黑恶势力能够在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长叶锐的眼皮底下形成特大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直至惊动广东省公安厅,需要异地用警调集珠海市公安局警力才能打掉该特大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严重破坏肇庆市的治安环境,影响非常恶劣,对平安肇庆是个极大的讽刺!同肇庆市公安局长叶锐有否直接关系?有无直接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存在重大失职渎职责任?请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督导组广东小组督导调查,给人民一个交代。
四,带病提拔的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原分局长李某锋已落马
李某峰于2016年在端州分局副局长任上直接被提拔为端州区副区长兼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长,他是当时肇庆市公安局副处级职务调整中唯一一个,由现职副科职务直接提拔为实职副处职务(当时换届其他人几乎都由副处位置换岗),在李某锋任职公示中没注明越级提拔理由。2018年11月23日,李某锋因受贿及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查。时任肇庆市公安局长为叶锐,李某锋涉嫌越级和带病提拔,时任肇庆市公安局长叶锐有无涉及利益输送问题?以及是否需要负领导责任?单单免去叶锐肇庆市公安局长职务继续担任副市长职务算是给人民满意的答复?
“汕头荣”能够长期在肇庆市坐稳做大黑恶势力,单单一个端州分局长李某锋应该没这个能力,其他多名涉及保护伞的领导干部没有看到被通报情况,肇庆市公安局长叶锐是否直接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请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广东小组督导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如果是在打击“汕头荣”黑恶势力立功,应该提拔叶锐,如果充当“汕头荣”黑恶势力保护伞应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