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好订阅了这个课程,觉得还不错,可以联系 (oppo11456) (微)_分享公民的死亡被认为是必要的,只有两个原因。第一,当他被剥夺了个人自由,他仍然有威胁国家安全的关系和权力;当他的存在能够在既定的政府形式中引发一场危险的革命时。因此,当国家恢复或失去自由时,或在无政府状态下,当混乱取代了法律时,一个公民的死亡就成了必须;但是,当法律不受干扰地支配时,当政府的形式符合一个联合国家的愿望时,当政府的形式由武力和也许比武力更强大的舆论在内部和外部加以保卫时,在这种情况下,最高的权力只有真正的君主才能享有,我认为没有必要毁灭一个公民,除非他的死亡可能是转移他人犯罪的真正和唯一的约束;后一种情况[171]构成了人们可能认为死刑既公正又必要的第二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