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怒无常是一病。】
为什么我明明没少受他人喜怒无常的冒犯和伤害,却也依然对喜怒无常不置可否?
有一种理解,来源于憋忍。所以认为应该宣泄。比憋出病要好。
但是,
1.宣泄是宣泄不完的。反复练成的习惯,不仅有习惯性的自我辩护、关注点在指责他人上,形成并固化一套对人的认知,会陷入绝望。其中最关键的是,没有关注到自身,自身在其中始终是无过错、无责任→无力改变的。(有一部分的有怨,会因此变成一种反抗不公平的情绪。有这股底色的情绪下,所行不是正义,是暴动。)效果上短期看有缓解,长期看是恶性循环的行为。
2.对人际关系有致命的破坏力。从信的方面有损,一是对情绪不稳定不能自控的人,普遍不被信任,信要有常。二是传播恶评,没有不透风的墙——因果上还会返回来受的。
3.对德行,对道体有损。怒对他人有伤害,有情绪的、某种冲击性气场般的,还有实质性的,比如指责、辱骂、殴打,这是失仁、无礼。喜对自己有害,非修行性的喜大多是浮阳外越的一种状态(如老师讲感动的区别,要注意浮起来和沉下去的微妙不同)。喜会助长“有偏”,偏外物、偏感觉、偏关系……智属水要“平”,也就是不偏。传播恶评属无义。
又有喜伤心、怒伤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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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不明白,是认为除了释放以外无解。故关注在如何把控释放的度,比如少量多次、注意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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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明了,是知道还有转化的选择。
宜忏悔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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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诫自己,要相信,悔过不是抱屈,是把自己丢弃的不堪自己捡回来,逐渐找回自己。变得有力、有分量,变得能容的坚强,变得有肩的敢承担。(明明是在承担自己啊,真是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