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今年六周岁户籍石家庄 面临上小学 按照划片 今年报名了石家庄市长安区北翟营小学 我父母离异 我是独生子女 我的户口一直跟随母亲 孩子出生之后也随我户口落在我母亲处 教育局出台的人性化入学原则 今年我给孩子报了名 由于父母离异时间在二十年以上 我的独生子女证不慎丢失 并且目前也并不属于可重新办理的情况 入学报名时 我出具了户口本 户口本上只有我母亲 我和我的女儿 以及母亲当时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并且询问有居委会开出的独生子女证明是否有效 但学校依旧深究我没有独生子女证 屡次刁难 要我出具离婚判决书的原件以及独生子女证 并且强行把我的孩子归为了房户不一致需要调剂的那一类 所谓的人性化原则入学 是否真的人性化呢 事实摆在眼前一个证件就那么重要吗 有没有情况类似的朋友一起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