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公是医院职工,在他工作的地方是新冠疫苗的接种点,二月份开始他被单位抽调出来做接种点的秩序维护,这个月十七号一接种疫苗的患者在要求他晚一点进入接种室的时候直接抢夺疫苗告知书要强行进入,我老公在阻拦时与他发生肢体冲突,在我老公头部被该患者用凳子砸伤并被打倒在地后,患者十八岁的儿子(也是来打疫苗的)冲出来把我老公脖子箍住,我老公在没法动弹的情况下咬了患者的儿子。事后我老公肋骨骨折三处并伴有骨髓溢出。110接警后到现在都没有采取什么措施,直到今天要我们去和解。我们到了以后警察和我们说对方说他家没钱建议我们不要追究,如果我们不同意就按照打架斗殴把我老公和对方一起关进看守所再走司法程序。我想咨询一下,派出所这种做法合理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患者直接抢表打针的行为构成疫情期间冲关闯卡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