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名法院违法拍卖水泡车、重大事故车辆,拒不承认违法事实
本人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以最高价292000元拍得了一辆法拍车:“大众辉昂480V6四驱行政旗舰版”,车牌号:陕A5U95Z,拍卖单位是“咸阳市秦都区法院”。标的物链接: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39707034852.htm
提车时发现该车辆有泡水痕迹,随即找了“查博士二手车鉴定”做了详细的检测鉴定,发现该车辆为泡水车、同时还是底盘被切割焊接的重大事故车辆。
秦都区人民法院违法了,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必须在拍卖公告中公示“评估报告,或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秦都区人民法院,只公布了评估价300017.5元,并未依法公示“评估报告,或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秦都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对我造成了重大误解:当时我认为法院肯定是找了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了检测,300017.5元的评估价也符合该车辆正常二手车的价格。
此车辆还有很多疑点:秦都区人民法院在公告中公布评估时车辆行驶里程为35000公里,但车辆表显里程8000多公里。明显是在评估后对车辆进行了维修和更换配件。
我提出了悔拍要求,宁可不要20000万的拍卖押金,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没想到执行局组合议庭否决了我的退车请求。
2021年4月19日,我反映此问题到中央政法队伍专项整顿督察组。4月20日秦都区人民法院开始受理我的执行异议申请,并且应当在15日内做出裁定。但是!政法队伍整顿督察组此前就公布了6月30日后不再接收新的线索。所以秦都区人民法院硬生生的拖到了7月5日才做出裁定!裁定结果也是混淆了法条概念,拒绝承认自身违法的事实,裁定不支持我的执行异议。
至此,秦都区人民法院又违法了,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四款: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
秦都区人民法院连续违反两个法律规定,这就是执法部门的素质??拿最高法院的规定当儿戏???
由于我不是当地人,前前后后去了咸阳好几次了,开销非常大,还耽搁了我正常的生活。所以现在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又是一笔巨大的开销。但是我会和秦都区人民法院死磕到底,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以最高价292000元拍得了一辆法拍车:“大众辉昂480V6四驱行政旗舰版”,车牌号:陕A5U95Z,拍卖单位是“咸阳市秦都区法院”。标的物链接: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39707034852.htm
提车时发现该车辆有泡水痕迹,随即找了“查博士二手车鉴定”做了详细的检测鉴定,发现该车辆为泡水车、同时还是底盘被切割焊接的重大事故车辆。
秦都区人民法院违法了,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必须在拍卖公告中公示“评估报告,或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秦都区人民法院,只公布了评估价300017.5元,并未依法公示“评估报告,或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秦都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对我造成了重大误解:当时我认为法院肯定是找了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了检测,300017.5元的评估价也符合该车辆正常二手车的价格。
此车辆还有很多疑点:秦都区人民法院在公告中公布评估时车辆行驶里程为35000公里,但车辆表显里程8000多公里。明显是在评估后对车辆进行了维修和更换配件。
我提出了悔拍要求,宁可不要20000万的拍卖押金,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没想到执行局组合议庭否决了我的退车请求。
2021年4月19日,我反映此问题到中央政法队伍专项整顿督察组。4月20日秦都区人民法院开始受理我的执行异议申请,并且应当在15日内做出裁定。但是!政法队伍整顿督察组此前就公布了6月30日后不再接收新的线索。所以秦都区人民法院硬生生的拖到了7月5日才做出裁定!裁定结果也是混淆了法条概念,拒绝承认自身违法的事实,裁定不支持我的执行异议。
至此,秦都区人民法院又违法了,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四款:未按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公告的;
秦都区人民法院连续违反两个法律规定,这就是执法部门的素质??拿最高法院的规定当儿戏???
由于我不是当地人,前前后后去了咸阳好几次了,开销非常大,还耽搁了我正常的生活。所以现在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又是一笔巨大的开销。但是我会和秦都区人民法院死磕到底,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