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程度不理想
“昆明市社区矫正工作是去年2月才全面展开的,到目前为止,还处于一种探索阶段,盘龙区虽然已经进行了几年试点工作,有着借鉴的经验,但是在全市的开展程度目前还不理想。”昆明市司法局劳教处周处长说。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部分适合的犯罪青年进行司法分流,然后让他们进入社区监护和社区帮教,刘志刚正是通过这套程序,由一个被判刑的失足青年,通过两年的时间顺利地回归社会,走上了自己原本想走的路。
据盘龙区司法局副局长赵卫华介绍,目前,云南省以及昆明市的社区矫正在全国还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后,社区就要全面地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包括案情、判决、家庭情况等,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并告知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社区规定,矫正对象每周要向社区汇报一次自己的具体情况,每月要作一次书面的思想汇报。社区还会组织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12小时。每月还会给矫正对象进行两次心理辅导。对于表现好的矫正对象给予表扬。当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时,社区工作人员把相关的鉴定材料递交司法局,经司法局鉴定后,由司法所所长宣布解除矫正。
当然,刘志刚是司法分流和社区矫正中比较顺利的一个个案。2000年,由于交友不慎被判15年的杨立仁就没那么顺利了,出狱后的他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和社会脱节。那么,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将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才能让其跟上这个社会的脚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