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友谊奖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外国专家,应是信誉良好、对我省友好,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与我省合作,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某项空白,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作出突出贡献;
(三)参与我省科技创新、产业技术攻关及高新技术研发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
(四)积极为我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以及对外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五)为我省加强中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作出突出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六)在其他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
(七)此前未曾获过江苏友谊奖;
(八)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江苏友谊奖申报材料
(一)《江苏友谊奖申请表》;
(二)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
(三)补充材料: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我省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说明;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作为申请表的补充材料一同上报。以上材料需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江苏友谊奖推荐汇总表1份。
另材料(一)、(四)需提交电子文档(光盘刻制),表格样式请从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