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年限是指申请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一般要求考生填写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然后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考试前后审核。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和会计工作年限的通知》(会计[2000]16号),
申请条件中对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申请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得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是申请年底。
它的含义:
(1)申请人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数年,参加全日制高级学历学习(指脱产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毕业。前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数与后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数相加,是从事会计工作年数的总和。
(2)申请人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的正式学历(如初中、高中、大专等)。),并参加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业余时间的学历教育。,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会计工作年限应为取得全日制教育后计算,即业余时间的学历教育年限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3)在职者取得国内硕士学位,学习期间计算会计工作时间的在职者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回国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4)高校毕业后继续考研的,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和会计工作年限的通知》(会计[2000]16号),
申请条件中对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申请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得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是申请年底。
它的含义:
(1)申请人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数年,参加全日制高级学历学习(指脱产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毕业。前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数与后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数相加,是从事会计工作年数的总和。
(2)申请人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的正式学历(如初中、高中、大专等)。),并参加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业余时间的学历教育。,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会计工作年限应为取得全日制教育后计算,即业余时间的学历教育年限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3)在职者取得国内硕士学位,学习期间计算会计工作时间的在职者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回国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会计工作时间。
(4)高校毕业后继续考研的,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