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举报吧 关注:97,490贴子:123,980
  • 1回复贴,共1

举报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泉溪村的违建违法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举报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泉溪村北西街七巷12号(前村长所有)违章建筑;举报广州市白云区自来水、电力、电信等部门违法提供服务;举报广州市白云区出租屋管理机构违法通过登记备案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8-13 12:24回复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泉溪村前村长江深泉的妻子江就好名下的房屋(泉溪村北西街七巷12号)在2019年9月已被发出整改通知书,【超审批建基96平方米且超过1层】!!!
    但是到今时今日仍然未被拆除,仍然以出租屋形式牟利。
    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两年来均未拆除,只是象征性的拆了顶部小阁楼,有关部门答复是各种理由拖:
    说业主已经自行拆了一部分会继续督促他拆除的、这个违章太大太高了拆除有危险不好拆的。
    (从相关部门的答复,我理解得出一个违章思路:违章越大越不能拆,因为太危险不好拆;硬要拆,就拆一点点意思一下,让他们有个说法作说辞)
    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15年修正本)》(以下简称《条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直未得改正及处罚:
    1.前村长江深泉在村长职务期间,为自家建设违法建筑。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区、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查处违法建设地段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实行网格化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街、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发现违法建设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报告,对在建的违法建设应当及时制止。
    【处罚】第三十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报告、劝阻和协助职责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建议依法罢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有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的职务。
    【然而】江深泉一直担任泉溪村村长好好的,直至正常换届。
    2.广州市白云区自来水、电力、电信等生产经营企业为该地址违章建筑项目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
    【根据】《条例》第十五条(一)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电梯等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
    【处罚】第三十二条(一)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电梯等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然而】水、电、通信等服务提供运作正常,还一直出租赚钱。
    3.广州市白云区出租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违法登记违章建筑
    【根据】《条例》第十四条(四)出租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在对房屋出租进行登记备案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房地产权证。
    【处罚】第三十四条,城乡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工商、卫生、文化广电、公安、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租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查处违法建设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然而】该违章建筑纳入广州市白云区出租屋管理登记,并一直正常以出租屋形式牟利。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8-13 12: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