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冠病毒
疫苗接种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快构筑全县免疫屏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国家、省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各单位、交通服务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入人员必须安排专人查验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出示龙江健康码显示金框或银框;微信扫健康码上端显示新冠疫苗已接种完毕)。对符合接种要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同时,做好未接种人员的(姓名、电话、住址)登记工作。
二、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或社区),乡镇、社区网格员组织未接种人员进行疫苗接种。
三、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安排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重点行业、重点服务岗位未接种疫苗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全县各级各类公职人员要带头接种疫苗,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在8月26日前接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不得参加。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所有教职工和适龄学生进行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对无禁忌症的未接种人员由所在学校组织在8月26日前接种。
六、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广大市民接种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桦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疫苗接种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快构筑全县免疫屏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国家、省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各单位、交通服务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入人员必须安排专人查验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出示龙江健康码显示金框或银框;微信扫健康码上端显示新冠疫苗已接种完毕)。对符合接种要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同时,做好未接种人员的(姓名、电话、住址)登记工作。
二、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或社区),乡镇、社区网格员组织未接种人员进行疫苗接种。
三、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安排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重点行业、重点服务岗位未接种疫苗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全县各级各类公职人员要带头接种疫苗,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在8月26日前接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不得参加。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所有教职工和适龄学生进行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对无禁忌症的未接种人员由所在学校组织在8月26日前接种。
六、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广大市民接种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桦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