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中学时代起就对中医药感兴趣,并坚持在业余时间里学习和探索中医药四十余年,经过常年不懈的努力,终于研制成功了能快速治愈感冒、慢支、哮喘、肺气肿和某些疑难病症的纯中药药方。遗憾的是本人学生时代与中医专业无缘,也因此一辈子与中医职业无缘,为了能光明正大地给患者解除病痛,退休后也曾想去考个中医执业资格,然而,中医执业资格考试,考的多是西医内容,而且必须具有4年医校学历才有资格参加考试,这种规定成了我无法逾越的门槛。
我的孩子们告诉我,无证行医一旦被告发就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不仅要被罚款,甚至还要坐牢;如果遭到讹诈和诬告的话,法官们才不管你是否有医疗过错的,一定会做出有利于诬告者的判决的,一定会判处给诬告者巨额赔偿的,法院的判决将会让无证行医者倾家荡产,冤沉海底的,到那时就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孩子们的这些话,吓出我一身冷汗,令我如梦初醒,几天都寝食难安。原来我治病救人是违法的哟,是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的呀!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敢随便给人治病了。
我上网查了查才明白,象我这样有着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如果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就给人开方治病,即使是医治好了医院治不好或治不了的疾病,即使是救了病人的命,也属于非法行医,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我已老朽,脑子不够用的了,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么一条极端的法律?为什么医院不会治疗的疾病也不让懂行的民间中医来治呢?比如哮喘和肺气肿,医院不会治,只会让患者依靠西药来缓解和维持呼吸,而我能用中药快速治愈,并能在较短的时期内达到根治的目的,却只能坐在冷板凳上看着这类患者忍受疾病的折磨;许多久治不愈的关节疼痛患者,服用我的春风汤几天就会治愈,但我却不敢予以治疗;现在医院对待脱疽患者仍是采取锯了右腿再锯左腿的办法,对待肺癌晚期患者也只能让其等死,为什么就不能让民间中医来发挥其一技之长呢?
在无证行医者中,是存在一些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假医和庸医,但也存在许多医术精湛的真正的中医,这些真正的中医只是因为歧视中医的政策而被边缘化、被非法化的。法律制裁的理应是那些借行医之名发不义之财的骗子,而不应是那些想利用一技之长治病救人的民间中医。以往的历史说明,民间中医一般都能不计报酬地去救死扶伤,而且能在患者对疗效持有异议的情况下,少收或不收医疗费用。
相比之下,医院为了经济利益,几乎完全不顾患者的实际需要和负担能力,普遍采取小病大治、轻病重治、烦琐检查的方法;有些医生还故意把小病治成大病、轻病治成重病、短病治成久病、甚至活病治成死病,而无论结果如何都要让患者埋单,这种庸医坑人现象的广泛存在是否也有理由对医院也全盘否定呢?
民间中医完全可以成为医疗行业的补充,可以促使医疗行业的优化、提高医疗水平、降低医疗费用。国家对个体无证医生、尤其对民间中医的执业门槛应当放宽,应允许他们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允许他们使用秘方给人治病,只要加强监管就行;国家应给民间中医一个为国效力的机会,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与实际行动来抢救和挖掘民间的秘方、验方;国家应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对民间中医及其秘方、验方进行鉴定,如果能证实民医医术的真实性和药物的安全性及疗效的可靠性,就应当允许其从事医疗工作。
给民间中医留点生存空间,即可以给社会低层的贫穷患者保留起码的医疗条件,也可以让许多疑难杂症患者在医院束手无策的情况下还有可能找到治愈的机会。有多种在大医院里花费几万几十万乃至更多的费用也不能治愈的疑难病症,却能在民间中医那里花费极少的钱就能药到病除。象手中有秘方,只会治疗一种或几种疑难杂症的人,民间大有人在,完全取消其活动空间,是肯定不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自古以来中医药的发展离不开民间医方医术的补充,对民间中医及其医方医术的无情围剿、扼杀,必然会造成留存于民间的许多济世良方渐渐地消失,这是非常令人惋惜的,这种愚蠢的行为无异于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来了个釜底抽薪。一个中药良方的形成往往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中药秘方往往就是行医者一辈子甚至是几代人的心血结晶,多是非常宝贵的留存于民间的中医药遗产。不解决好民间中医中药的出路问题,必将严重阻碍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许多掌握珍贵秘方、验方的具有实际本事的民间中医因无学历而不能得到执业许可,许多中医医术和秘方因此而失传和流失,还谈何中医药的保护和发展?
我的孩子们告诉我,无证行医一旦被告发就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不仅要被罚款,甚至还要坐牢;如果遭到讹诈和诬告的话,法官们才不管你是否有医疗过错的,一定会做出有利于诬告者的判决的,一定会判处给诬告者巨额赔偿的,法院的判决将会让无证行医者倾家荡产,冤沉海底的,到那时就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孩子们的这些话,吓出我一身冷汗,令我如梦初醒,几天都寝食难安。原来我治病救人是违法的哟,是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的呀!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敢随便给人治病了。
我上网查了查才明白,象我这样有着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如果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就给人开方治病,即使是医治好了医院治不好或治不了的疾病,即使是救了病人的命,也属于非法行医,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能我已老朽,脑子不够用的了,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么一条极端的法律?为什么医院不会治疗的疾病也不让懂行的民间中医来治呢?比如哮喘和肺气肿,医院不会治,只会让患者依靠西药来缓解和维持呼吸,而我能用中药快速治愈,并能在较短的时期内达到根治的目的,却只能坐在冷板凳上看着这类患者忍受疾病的折磨;许多久治不愈的关节疼痛患者,服用我的春风汤几天就会治愈,但我却不敢予以治疗;现在医院对待脱疽患者仍是采取锯了右腿再锯左腿的办法,对待肺癌晚期患者也只能让其等死,为什么就不能让民间中医来发挥其一技之长呢?
在无证行医者中,是存在一些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假医和庸医,但也存在许多医术精湛的真正的中医,这些真正的中医只是因为歧视中医的政策而被边缘化、被非法化的。法律制裁的理应是那些借行医之名发不义之财的骗子,而不应是那些想利用一技之长治病救人的民间中医。以往的历史说明,民间中医一般都能不计报酬地去救死扶伤,而且能在患者对疗效持有异议的情况下,少收或不收医疗费用。
相比之下,医院为了经济利益,几乎完全不顾患者的实际需要和负担能力,普遍采取小病大治、轻病重治、烦琐检查的方法;有些医生还故意把小病治成大病、轻病治成重病、短病治成久病、甚至活病治成死病,而无论结果如何都要让患者埋单,这种庸医坑人现象的广泛存在是否也有理由对医院也全盘否定呢?
民间中医完全可以成为医疗行业的补充,可以促使医疗行业的优化、提高医疗水平、降低医疗费用。国家对个体无证医生、尤其对民间中医的执业门槛应当放宽,应允许他们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允许他们使用秘方给人治病,只要加强监管就行;国家应给民间中医一个为国效力的机会,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与实际行动来抢救和挖掘民间的秘方、验方;国家应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对民间中医及其秘方、验方进行鉴定,如果能证实民医医术的真实性和药物的安全性及疗效的可靠性,就应当允许其从事医疗工作。
给民间中医留点生存空间,即可以给社会低层的贫穷患者保留起码的医疗条件,也可以让许多疑难杂症患者在医院束手无策的情况下还有可能找到治愈的机会。有多种在大医院里花费几万几十万乃至更多的费用也不能治愈的疑难病症,却能在民间中医那里花费极少的钱就能药到病除。象手中有秘方,只会治疗一种或几种疑难杂症的人,民间大有人在,完全取消其活动空间,是肯定不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自古以来中医药的发展离不开民间医方医术的补充,对民间中医及其医方医术的无情围剿、扼杀,必然会造成留存于民间的许多济世良方渐渐地消失,这是非常令人惋惜的,这种愚蠢的行为无异于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来了个釜底抽薪。一个中药良方的形成往往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中药秘方往往就是行医者一辈子甚至是几代人的心血结晶,多是非常宝贵的留存于民间的中医药遗产。不解决好民间中医中药的出路问题,必将严重阻碍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许多掌握珍贵秘方、验方的具有实际本事的民间中医因无学历而不能得到执业许可,许多中医医术和秘方因此而失传和流失,还谈何中医药的保护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