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作者刘慈欣曾经问过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三人携带着人类文明的一切,而我们必须吃掉台上这个女主持人才能够生存下去,你吃吗?” 刘慈欣选择吃,江晓原说他肯定不会吃。最终两者谁也说服不了谁。
这是一个典型的原则主义与结果主义之间的争论。对应的是道德实在论与反实在论。
首先,人是群居型动物,如果人人都喜欢随时随地自相残杀,同类相食的话。那人类这个种族很快就灭绝了。所以那些倾向于相互合作,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杀害他人,对同类怀有恻隐之心的人群就更容易存活下来。也就是说,我们无法接受同类相食这一恻隐之心的情绪,本身就是因为这种情绪有利于我们自身存续下去,所以才被保留了下来。
而现在的情况是,如果不吃掉一个人,人类就全体灭亡了。所以,本应该是让人类相互合作,继续存续下去的恻隐之心,却反而让人类灭亡了。这不就违背了恻隐之心这一心理感受最初的功能意义了么?
如果不是因为可以帮助全体人类更好的繁衍生存,恻隐之心这个心理感受早就被自然选择淘汰了,根本不会出现在人身上。也就是说,只有在有利于整体人类生存繁衍的情况下,恻隐之心才有其存在价值。 而在这个时候,恻隐之心只会让全人类走向灭亡,显然已经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成了不合时宜的道德感受了。
这是结果主义的立场。道德不是实际存在并且永恒不变的实体,而只是为了达成某一目标的手段(道德反实在论)。所以这个时候显然吃掉女主持人才是正确的。
但又有多少人能在道德上完全接受这个说法呢?
江晓原对此的回答就是“如果我们吃了她,就丢失了人性,一个丢失了人性的人类,就已经自绝于莎士比亚、爱因斯坦、歌德……还有什么拯救的必要?”
且不说这个观点是否合理,但至少可以说明一个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认为道德是达成某一个目地的手段,而是生而为人的目地,是人应该活成的样子。
这就是原则主义。道德不是手段,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实体。是无论结果好坏,人都应该捍卫的原则。(道德实在论)
所以原则主义与结果主义究竟哪一个更为可取,这是从古时候起就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
春秋时期,齐国公子纠和公子小白兄弟争位,在公子纠失败被杀后,与管仲一同辅助公子纠的召忽选择了自杀殉主,而管仲却投靠了杀害旧主的主谋公子小白。虽然管仲后来凭借自身的才干,终于辅助齐桓公成就了春秋时期的第一份霸业。但不肯为旧主殉死,忘君事仇的行径,却成了管仲在道义上一个抹不去的污点。
如果以结果主义的眼光来看待问题的话,肯定会赞同管仲的做法。因为若非管仲协助齐桓公九合诸侯,严于夷夏之防,华夏恐怕早已沦为夷狄了。所以华夏文明能延续至今,管仲可谓功不可没。
但站在原则主义的立场,肯定不会赞同以结果来论是非的方式。在原则主义者看来,赞美或谴责一个人,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好事或做砸了什么事,而仅仅是因为他有没有坚持正确的原则。一切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哪怕他们追求的目地是美好而伟大的,也从来不会被原则主义者所认同。如若为了保留华夏文明,就可以行夷狄之道,那和夷狄又有什么两样?所以管仲不为公子纠而死,反而投靠弑主仇人,实在无耻至极。
从表面上来看,原则主义似乎有些迂腐地不近人情了。但结果主义就真的更为可取吗?
熊逸的《治大国—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一书中有过一段精彩的论述。
“假如管仲的能力和运气都差一点,在变节投靠公子小白之后,并未成就任何辉煌的事功,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对他做出道德评价呢?这也就意味着,一个人只要以兼济天下的雄心壮志作为借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背弃道德标准,当结果证明与其人先前的雄心壮志相去甚远的时候,危害已经造成多时了。这会鼓励所有人起而效仿,将道德、原则看作可有可无的东西,而其中究竟有多少人能够以结果证明其行为的正义性呢?这个数字恐怕会令所有人大失所望,即便充满所谓正能量的极端乐观主义者——只要他们还不失基本理智的话——也不可能做出任何乐观的估计。并且,假若管仲堪为表率,那就意味着优异能力可以成为恶劣品行的护身符。社会表彰的仅仅是你的能力,而不是你的品行。唯才是举而不问品行的做法只有曹操那样的奸雄在乱世的特殊环境下偶一为之。而为后世学者痛心疾首的是,这样做显然收效于一时而流弊深远,简直类同于寅吃卯粮,即严重透支未来的福利来应付眉睫的危机。”
所以,当注重功利的结果主义对迂腐的原则主义不屑一顾时。原则主义者则会反驳道“你们眼中的迂腐归根结底也是一种功利主义,只不过我们的功利主义比起你们的功利主义来,目光要放得长远许多。”
这也就是说,无论是结果主义还是原则主义,本质上都是功利的。但究竟什么时候该推行结果主义,什么时候该坚持原则主义,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事后诸葛罢了。
历史上因为毫不起眼的变故而彻底改变走向的事件屡见不鲜。混沌理论也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世界,其唯一区别在于一个世界里某只蝴蝶没有闪动翅膀,而另一个世界里蝴蝶闪动了一下翅膀,那么两周后,这两个世界里气象的差距将是宏观的,颠覆性的。” 世界是复杂的,我们永远也没有办法统计出所有的变故。也没有办法得知未知的变故中有哪些会影响的历史的走向。所以,即便管仲功劳盖世,结果主义也无法从功利的角度来说服原则主义。毕竟谁也无法完全预测出历史的走向。
况且原则主义所坚守的道义往往代表着世人心中的认同。而结果主义则难免会生出急功近利的弊端,这就会导致人们强烈的务实倾向,从而回避任何道德精神上的崇高。因此,人就容易生活在犯罪感中。所以,在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方面,貌似迂腐的原则主义更为可取。
但当我们回到一开始的话题。题目给出的设定是,只有吃掉女主持人,人类才能生存下去,否则人类就会灭亡。那我们该不该吃呢?
如之前所说,无论是原则主义还是结果主义本质上都是功利的。原则主义可以批评结果主义急功近利,虽然收效于一时,却危害于无穷。但现在的情况是只有生存和毁灭这两种可能 ,已经不存在第三种可能性了。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结果主义更可取,那就是吃! 如果还有人坚持原则主义的话,只能说是认错了道德的本质。没有看清原则主义和结果主义在本质上都是功利的。
当然选择不吃的人,仍然有反驳的余地。但不是从原则主义的角度,而是从进化的无目性和个人的感受上进行反驳。进化是没有方向,也没有目地的。不是人为了生存下去,所以才进化出了避免同类相食的恻隐之心。而是在原始族群之中,因为偶然性的缘故,某些个体发生了基因突变,从而让携带这个突变基因的个体本能地排斥的同类相食。而拥有这种本能的个体比没有的个体可以更好地相互合作,繁衍和生存。因此拥有恻隐之心这一本能的个体就在人群之中扩散开来,越来越多,最终在人类社会当做道德被确立下来了。
所以当功利主义以生存为目地来论证应该吃掉女主持人时,选择不吃的人完全可以反驳道:“世界本身就是没有目地的,人也只是在一系列偶然的基因突变下适应了环境的产物。再者说,宇宙有130亿年的历史,而人类不过存在了短短几十万年,所以人类为什么就不能灭绝呢?请先论证一下人的存在必然性。”
是的,功利主义在这个问题上假设了“生存是人的目地”。但这个假设本身就是有待证明的,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认同,并且遵守的。当然原则主义也无法论证出道德就是人的目地。
在进化论的视觉下,宇宙漫无目的的演化,生命的出现也纯粹只是偶然。既然客观的目地不存在,那就只能从人的感受出发了。如果有些人天生就有着强烈的恻隐之心,对于他们而言,吃人这件事情让他们觉得异常痛苦,甚至比让人类灭绝还要痛苦。那他们为什么不能选择放弃吃人?
在人的道德感受中,吃人和使人类文明灭亡这两件事都属于不道德的。或者说不伤害人和拯救人类文明这两件事都是道德的。在绝大大多数情景下,这两种道德感受是不会发生冲突的。 而刘慈欣提出的这个吃人思想实验之所以会引起争论,正是因为它设置了一个特殊的情景,从而使得人类的两种道德感受发生了强烈的冲突。
类似问题还有电车难题,这类问题会成为道德两难问题,就是因为它使得日常生活中两种道德感受发生了冲突。而对于面临道德两难困境的人,会怎么选择则取决于他的哪种道德感受更为强烈。
也就是说,你会如何选择取决于吃人和人类灭绝,你更接受不了哪一个。而且无论你选择哪一个,你总能为自己的选择找到合理的辩护,因为无论哪一个选择它都是符合人类的道德感受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原则主义与结果主义之间的争论。对应的是道德实在论与反实在论。
首先,人是群居型动物,如果人人都喜欢随时随地自相残杀,同类相食的话。那人类这个种族很快就灭绝了。所以那些倾向于相互合作,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杀害他人,对同类怀有恻隐之心的人群就更容易存活下来。也就是说,我们无法接受同类相食这一恻隐之心的情绪,本身就是因为这种情绪有利于我们自身存续下去,所以才被保留了下来。
而现在的情况是,如果不吃掉一个人,人类就全体灭亡了。所以,本应该是让人类相互合作,继续存续下去的恻隐之心,却反而让人类灭亡了。这不就违背了恻隐之心这一心理感受最初的功能意义了么?
如果不是因为可以帮助全体人类更好的繁衍生存,恻隐之心这个心理感受早就被自然选择淘汰了,根本不会出现在人身上。也就是说,只有在有利于整体人类生存繁衍的情况下,恻隐之心才有其存在价值。 而在这个时候,恻隐之心只会让全人类走向灭亡,显然已经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成了不合时宜的道德感受了。
这是结果主义的立场。道德不是实际存在并且永恒不变的实体,而只是为了达成某一目标的手段(道德反实在论)。所以这个时候显然吃掉女主持人才是正确的。
但又有多少人能在道德上完全接受这个说法呢?
江晓原对此的回答就是“如果我们吃了她,就丢失了人性,一个丢失了人性的人类,就已经自绝于莎士比亚、爱因斯坦、歌德……还有什么拯救的必要?”
且不说这个观点是否合理,但至少可以说明一个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认为道德是达成某一个目地的手段,而是生而为人的目地,是人应该活成的样子。
这就是原则主义。道德不是手段,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实体。是无论结果好坏,人都应该捍卫的原则。(道德实在论)
所以原则主义与结果主义究竟哪一个更为可取,这是从古时候起就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
春秋时期,齐国公子纠和公子小白兄弟争位,在公子纠失败被杀后,与管仲一同辅助公子纠的召忽选择了自杀殉主,而管仲却投靠了杀害旧主的主谋公子小白。虽然管仲后来凭借自身的才干,终于辅助齐桓公成就了春秋时期的第一份霸业。但不肯为旧主殉死,忘君事仇的行径,却成了管仲在道义上一个抹不去的污点。
如果以结果主义的眼光来看待问题的话,肯定会赞同管仲的做法。因为若非管仲协助齐桓公九合诸侯,严于夷夏之防,华夏恐怕早已沦为夷狄了。所以华夏文明能延续至今,管仲可谓功不可没。
但站在原则主义的立场,肯定不会赞同以结果来论是非的方式。在原则主义者看来,赞美或谴责一个人,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好事或做砸了什么事,而仅仅是因为他有没有坚持正确的原则。一切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哪怕他们追求的目地是美好而伟大的,也从来不会被原则主义者所认同。如若为了保留华夏文明,就可以行夷狄之道,那和夷狄又有什么两样?所以管仲不为公子纠而死,反而投靠弑主仇人,实在无耻至极。
从表面上来看,原则主义似乎有些迂腐地不近人情了。但结果主义就真的更为可取吗?
熊逸的《治大国—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一书中有过一段精彩的论述。
“假如管仲的能力和运气都差一点,在变节投靠公子小白之后,并未成就任何辉煌的事功,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对他做出道德评价呢?这也就意味着,一个人只要以兼济天下的雄心壮志作为借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背弃道德标准,当结果证明与其人先前的雄心壮志相去甚远的时候,危害已经造成多时了。这会鼓励所有人起而效仿,将道德、原则看作可有可无的东西,而其中究竟有多少人能够以结果证明其行为的正义性呢?这个数字恐怕会令所有人大失所望,即便充满所谓正能量的极端乐观主义者——只要他们还不失基本理智的话——也不可能做出任何乐观的估计。并且,假若管仲堪为表率,那就意味着优异能力可以成为恶劣品行的护身符。社会表彰的仅仅是你的能力,而不是你的品行。唯才是举而不问品行的做法只有曹操那样的奸雄在乱世的特殊环境下偶一为之。而为后世学者痛心疾首的是,这样做显然收效于一时而流弊深远,简直类同于寅吃卯粮,即严重透支未来的福利来应付眉睫的危机。”
所以,当注重功利的结果主义对迂腐的原则主义不屑一顾时。原则主义者则会反驳道“你们眼中的迂腐归根结底也是一种功利主义,只不过我们的功利主义比起你们的功利主义来,目光要放得长远许多。”
这也就是说,无论是结果主义还是原则主义,本质上都是功利的。但究竟什么时候该推行结果主义,什么时候该坚持原则主义,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事后诸葛罢了。
历史上因为毫不起眼的变故而彻底改变走向的事件屡见不鲜。混沌理论也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世界,其唯一区别在于一个世界里某只蝴蝶没有闪动翅膀,而另一个世界里蝴蝶闪动了一下翅膀,那么两周后,这两个世界里气象的差距将是宏观的,颠覆性的。” 世界是复杂的,我们永远也没有办法统计出所有的变故。也没有办法得知未知的变故中有哪些会影响的历史的走向。所以,即便管仲功劳盖世,结果主义也无法从功利的角度来说服原则主义。毕竟谁也无法完全预测出历史的走向。
况且原则主义所坚守的道义往往代表着世人心中的认同。而结果主义则难免会生出急功近利的弊端,这就会导致人们强烈的务实倾向,从而回避任何道德精神上的崇高。因此,人就容易生活在犯罪感中。所以,在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方面,貌似迂腐的原则主义更为可取。
但当我们回到一开始的话题。题目给出的设定是,只有吃掉女主持人,人类才能生存下去,否则人类就会灭亡。那我们该不该吃呢?
如之前所说,无论是原则主义还是结果主义本质上都是功利的。原则主义可以批评结果主义急功近利,虽然收效于一时,却危害于无穷。但现在的情况是只有生存和毁灭这两种可能 ,已经不存在第三种可能性了。这种情况下,毫无疑问结果主义更可取,那就是吃! 如果还有人坚持原则主义的话,只能说是认错了道德的本质。没有看清原则主义和结果主义在本质上都是功利的。
当然选择不吃的人,仍然有反驳的余地。但不是从原则主义的角度,而是从进化的无目性和个人的感受上进行反驳。进化是没有方向,也没有目地的。不是人为了生存下去,所以才进化出了避免同类相食的恻隐之心。而是在原始族群之中,因为偶然性的缘故,某些个体发生了基因突变,从而让携带这个突变基因的个体本能地排斥的同类相食。而拥有这种本能的个体比没有的个体可以更好地相互合作,繁衍和生存。因此拥有恻隐之心这一本能的个体就在人群之中扩散开来,越来越多,最终在人类社会当做道德被确立下来了。
所以当功利主义以生存为目地来论证应该吃掉女主持人时,选择不吃的人完全可以反驳道:“世界本身就是没有目地的,人也只是在一系列偶然的基因突变下适应了环境的产物。再者说,宇宙有130亿年的历史,而人类不过存在了短短几十万年,所以人类为什么就不能灭绝呢?请先论证一下人的存在必然性。”
是的,功利主义在这个问题上假设了“生存是人的目地”。但这个假设本身就是有待证明的,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认同,并且遵守的。当然原则主义也无法论证出道德就是人的目地。
在进化论的视觉下,宇宙漫无目的的演化,生命的出现也纯粹只是偶然。既然客观的目地不存在,那就只能从人的感受出发了。如果有些人天生就有着强烈的恻隐之心,对于他们而言,吃人这件事情让他们觉得异常痛苦,甚至比让人类灭绝还要痛苦。那他们为什么不能选择放弃吃人?
在人的道德感受中,吃人和使人类文明灭亡这两件事都属于不道德的。或者说不伤害人和拯救人类文明这两件事都是道德的。在绝大大多数情景下,这两种道德感受是不会发生冲突的。 而刘慈欣提出的这个吃人思想实验之所以会引起争论,正是因为它设置了一个特殊的情景,从而使得人类的两种道德感受发生了强烈的冲突。
类似问题还有电车难题,这类问题会成为道德两难问题,就是因为它使得日常生活中两种道德感受发生了冲突。而对于面临道德两难困境的人,会怎么选择则取决于他的哪种道德感受更为强烈。
也就是说,你会如何选择取决于吃人和人类灭绝,你更接受不了哪一个。而且无论你选择哪一个,你总能为自己的选择找到合理的辩护,因为无论哪一个选择它都是符合人类的道德感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