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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犯人,就是我们这些普通人,也难免有头疼脑热的时候。
所以,犯人在监狱生病,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那么,犯人在监狱生病了,监狱会进行救治吗?治疗费用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最近,就有不少的粉友向我咨询这方面的一些问题。
首先,如果犯人在监狱生病了,监狱肯定会进行治疗的。
其次,所有的治疗费用,都无需犯人承担。
每一所监狱,里面都有狱内医院。
对一些普通的疾病,比如发烧感冒、外伤包扎、牙疼胃病之类的普通疾病,基本在狱内医院就可以治疗。
狱内医院可以做普通的B超检查、血常规检查和CT 检查,有的狱内医院甚至配有胃镜。
如果病情比较严重,监狱会将犯人转送至与监狱有合作关系的狱外医院进行治疗。
如果是一些特殊疾病,比如传染病(肺结核、艾滋病等)、精神病等,会送至专门收治这类疾病的监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所以,无论是在服刑前身患疾病还是服刑后身患疾病,监狱都有义务为犯人进行治疗,而且是免费的,无需犯人承担任何费用(犯人因个人原因需要特别指定的治疗和药物除外)。

我认识的一个犯人,因为吸毒,患有脉管炎(这是吸毒人员常见的一种疾病)。两条大腿的血管全部需要更换,在被捕前,已经更换过一次。
但是服刑后不久,更换的血管使用期限到了,犯人提出愿意自费再次更换。
更换血管的费用相当高,一根血管大概要三十多万,一双腿就是六七十万。
结果,监狱没有满足他自费更换的要求,而是监狱出钱为他更换了两根血管。
我们开玩笑说,他赚到了,来到监狱一天事没做,反而花了监狱几十万。
他说,我宁愿自己花一百万来更换血管,也不愿意让监狱来出这个钱。
在他眼里,自由,远比金钱重要!
有人问我,如果犯人罹患癌症怎么办?一样的,监狱会一直为犯人进行治疗,直到犯人病入膏肓。
在确认犯人因癌症已经没多少剩余时间了,那么监狱会让犯人家属办理保外就医手续,由家人接回。但接回去以后的治疗费用,监狱不再承担。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保外就医是一件好事,可以与家人团聚,可以逃避服刑的痛苦,这是错误的。

现在国家对保外就医的管理非常严格,认定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非常谨慎,但是,一旦认定了可以保外就医,也就预示着这个犯人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
需要说明的是,监狱的医疗条件是有限的,加之犯人的特殊性,在治疗方面会有很多的限制。
所以,曾经有人开玩笑,说万一自己得了重病,就故意犯罪入狱,让国家免费治疗,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在监狱,除非急诊,可以随时报告警察去狱内医院进行治疗之外,其他非急诊的疾病,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在警察的带领下前往医院检查。
在监狱生病,其实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这种痛苦不仅是来源于疾病,更多的是一种孤独和无奈、无助。
在外面,如果我们病了,可以马上去医院,可以有亲人的陪伴。
但是在监狱,如果犯人病了,需要打报告,经警察允许之后,才可以在警察的带领下前往狱内医院。
如果是重大疾病,更麻烦,需要一层层的上报,确定无误之后,才会送往狱外的医院治疗。当然,突发重大疾病会特事特办,马上联系狱外医院,安排救护车将犯人接走。
即便到了狱外医院,也会被戴上手铐,由至少两名警察陪伴,亲人不得探视,你觉得这个滋味好受吗?

我在服刑的时候,曾经大病一场,连续高烧11天,中途做了两次穿刺手术,在狱内医院住了几个月。
虽然在医院不用进行劳动改造,但是,那时候的我宁愿每天去车间劳动,都不想待在医院。
如果不是在服刑,我相信这病是可以马上得到治疗,而且我也不会连续高烧这么多天。那时候,我真的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如果不是在服刑,我相信我的家人一定会时刻陪伴在我的身边,关心我,安慰我,让我免去很多心理上的痛苦。
如果不是在服刑,没有这么大的压力,营养各方面的都能跟得上,也许我不会有这一场病痛。
犯人患有疾病,监狱对其进行免费治疗,是国家对服刑人员的一种关爱,也是为了减轻犯人家属的经济负担。但是失去自由、失去亲人的关怀的痛苦,比疾病带来的痛苦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珍惜生活,远离犯罪!

不要说犯人,就是我们这些普通人,也难免有头疼脑热的时候。
所以,犯人在监狱生病,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那么,犯人在监狱生病了,监狱会进行救治吗?治疗费用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最近,就有不少的粉友向我咨询这方面的一些问题。
首先,如果犯人在监狱生病了,监狱肯定会进行治疗的。
其次,所有的治疗费用,都无需犯人承担。
每一所监狱,里面都有狱内医院。
对一些普通的疾病,比如发烧感冒、外伤包扎、牙疼胃病之类的普通疾病,基本在狱内医院就可以治疗。
狱内医院可以做普通的B超检查、血常规检查和CT 检查,有的狱内医院甚至配有胃镜。
如果病情比较严重,监狱会将犯人转送至与监狱有合作关系的狱外医院进行治疗。
如果是一些特殊疾病,比如传染病(肺结核、艾滋病等)、精神病等,会送至专门收治这类疾病的监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所以,无论是在服刑前身患疾病还是服刑后身患疾病,监狱都有义务为犯人进行治疗,而且是免费的,无需犯人承担任何费用(犯人因个人原因需要特别指定的治疗和药物除外)。

我认识的一个犯人,因为吸毒,患有脉管炎(这是吸毒人员常见的一种疾病)。两条大腿的血管全部需要更换,在被捕前,已经更换过一次。
但是服刑后不久,更换的血管使用期限到了,犯人提出愿意自费再次更换。
更换血管的费用相当高,一根血管大概要三十多万,一双腿就是六七十万。
结果,监狱没有满足他自费更换的要求,而是监狱出钱为他更换了两根血管。
我们开玩笑说,他赚到了,来到监狱一天事没做,反而花了监狱几十万。
他说,我宁愿自己花一百万来更换血管,也不愿意让监狱来出这个钱。
在他眼里,自由,远比金钱重要!
有人问我,如果犯人罹患癌症怎么办?一样的,监狱会一直为犯人进行治疗,直到犯人病入膏肓。
在确认犯人因癌症已经没多少剩余时间了,那么监狱会让犯人家属办理保外就医手续,由家人接回。但接回去以后的治疗费用,监狱不再承担。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保外就医是一件好事,可以与家人团聚,可以逃避服刑的痛苦,这是错误的。

现在国家对保外就医的管理非常严格,认定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非常谨慎,但是,一旦认定了可以保外就医,也就预示着这个犯人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
需要说明的是,监狱的医疗条件是有限的,加之犯人的特殊性,在治疗方面会有很多的限制。
所以,曾经有人开玩笑,说万一自己得了重病,就故意犯罪入狱,让国家免费治疗,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在监狱,除非急诊,可以随时报告警察去狱内医院进行治疗之外,其他非急诊的疾病,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在警察的带领下前往医院检查。
在监狱生病,其实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这种痛苦不仅是来源于疾病,更多的是一种孤独和无奈、无助。
在外面,如果我们病了,可以马上去医院,可以有亲人的陪伴。
但是在监狱,如果犯人病了,需要打报告,经警察允许之后,才可以在警察的带领下前往狱内医院。
如果是重大疾病,更麻烦,需要一层层的上报,确定无误之后,才会送往狱外的医院治疗。当然,突发重大疾病会特事特办,马上联系狱外医院,安排救护车将犯人接走。
即便到了狱外医院,也会被戴上手铐,由至少两名警察陪伴,亲人不得探视,你觉得这个滋味好受吗?

我在服刑的时候,曾经大病一场,连续高烧11天,中途做了两次穿刺手术,在狱内医院住了几个月。
虽然在医院不用进行劳动改造,但是,那时候的我宁愿每天去车间劳动,都不想待在医院。
如果不是在服刑,我相信这病是可以马上得到治疗,而且我也不会连续高烧这么多天。那时候,我真的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如果不是在服刑,我相信我的家人一定会时刻陪伴在我的身边,关心我,安慰我,让我免去很多心理上的痛苦。
如果不是在服刑,没有这么大的压力,营养各方面的都能跟得上,也许我不会有这一场病痛。
犯人患有疾病,监狱对其进行免费治疗,是国家对服刑人员的一种关爱,也是为了减轻犯人家属的经济负担。但是失去自由、失去亲人的关怀的痛苦,比疾病带来的痛苦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珍惜生活,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