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央视“现场”节目,里面的论辩完全失去了法律的意义。
口供与他人的证词都是缺乏说服力的,或者说根本不是证据,现场的指纹与DNA才是根本。
看了央视的“现场”节目,始终就没有提到现场检测出来的指纹与DNA之类,尤其是殷某被害案的那一场论辩,都是只有口舌之争,就连按个“律师”都不去质疑缺乏指纹与DNA 的这个重大疑点,检察、法院、律师似乎都不在法律的状态,缺乏了基本的证据观念!
口供与他人的证词都是缺乏说服力的,或者说根本不是证据,现场的指纹与DNA才是根本。
看了央视的“现场”节目,始终就没有提到现场检测出来的指纹与DNA之类,尤其是殷某被害案的那一场论辩,都是只有口舌之争,就连按个“律师”都不去质疑缺乏指纹与DNA 的这个重大疑点,检察、法院、律师似乎都不在法律的状态,缺乏了基本的证据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