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法学派吧 关注:17贴子:98
  • 10回复贴,共1

商品法学派关于法的二重性构想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湖南1楼2021-09-22 16:15回复
    这个构想是帕舒卡尼斯为了将真正的法与国家法进行区分而进行的假设。帕舒卡尼斯坚信“只有作为孤立的个人即自私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而所谓“利益主体”的普遍出现,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后才可能,其前提是商品交换的充分发展,他说:
    “历史地讲。正是交易的转手产生了主体的观念,也产生了作为每一法律诉求载体的观念。只有在商品生产中,抽象的形式才得以出现,换句话说,只有这样享有权利的一般能力才能与具体的法律主张区别开来”。


    星座王
    点亮12星座印记,去领取
    活动截止:2100-01-01
    去徽章馆》
    IP属地:湖南2楼2021-09-22 16:17
    回复
      帕舒卡尼斯认为法律规范的基本前提是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这不仅是法律形式的逻辑前提,也是法律上层建筑的真实起源。解决自私利益主体之间冲突的规范叫做私法,私法才是真正的法律,一切法律都含有私法的属性。所以,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主体普遍形成的时候,才有可能谈到法律。法律是专属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或者说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有法律。


      星座王
      点亮12星座印记,去领取
      活动截止:2100-01-01
      去徽章馆》
      IP属地:湖南3楼2021-09-22 16:17
      回复
        事实上,商品交换即劳动与劳动之间的交换,自私有制出现时就已经开始了。伴随着劳动产品的剩余和少部分人对生产资料的掌握,有人得以从劳动中脱离出来,以剥削那些没有生产资料的人的劳动为生,这样大大加剧了财富积累的速度,为了巩固这种支配关系,国家应运而生。国家的起源与商品交换这一经济现象并无多大联系,其初衷只是维护支配关系,以使其不至于在暴动中崩溃,而应对暴动的只有更赤裸的暴力。暴力是国家一出生就带有的胎记。


        星座王
        点亮12星座印记,去领取
        活动截止:2100-01-01
        去徽章馆》
        IP属地:湖南4楼2021-09-22 16:19
        回复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交换并不是普遍的现象。因为多数人(家庭)的劳动产品还不足以产生显著的盈余,储存比交换更加有效用,此时的经济多呈现为自给自足和局部封闭的特征。参与交换活动的反而是生活资料明显富足的贵族,商品交换在统治阶级内部流行着,在外部仍是一种蒙昧的状态。在商品交换还没有普遍出现的时候,很难去把某种服务于专制统治的“法令”等同于“法律(描述商品交换关系)”,或者说成是维护法律的东西,这两者几乎没有联系。那这时候以“法律”形式颁布出来的又是什么呢?只能说是“以暴力为凭借的统治意志”,且是十分纯粹的意志。独立的主体被蛮横的专制扼杀,人们更多是的充当财产而不是拥有财产。
          这种情况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发展的生产力把更多人从以土地为基础的支配关系中解放出来,这部分人只能以另外的形式维持自身的再生产。小农经济的再生产是封闭的,但现在这种环境已经被脱离了。劳动的直接结果不可能再是生活资料本身,那就只能是其它东西,且这个东西必须能被交换为生活资料,而生产目的用于交换的只有商品。
          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碍商品的自由流通了,当任何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劳动换取生活所需的时候,固定的劳动对象就失去了意义。人们从封闭的小农圈子中解放出来自由流动,给了依靠这一经济基础为生的阶级致命一击。


          星座王
          点亮12星座印记,去领取
          活动截止:2100-01-01
          去徽章馆》
          IP属地:湖南5楼2021-09-22 16:20
          回复
            能自由处分自己的人才是自由独立的。商品经济的发达还使每个人的劳动自由流通,在自由流通中人们确立了独立主体的地位。此时才有可能来谈法律(孤立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法律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其前提是存在独立的主体。这种状态只能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广泛而普遍的的独立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即劳动交换的准则——市场经济中个人实现自己劳动的最优解——得到最普遍的推广。由商品交换这一真实的物质基础演化而来的各种人类交往规则,便是法律。
            同样地,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社会中,个人并不能自由地生产商品,人们必须通过向中介即资产阶级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以换取货币。由于劳动力的特殊性满足了资本增值的目的,资产阶级为了维持对财富的占有以及剥削关系,就必须立法维持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形态,以使其不至于在日益悬殊的贫富差距和阶级矛盾中走向崩溃。国家的暴力属性再一次发挥作用。


            星座王
            点亮12星座印记,去领取
            活动截止:2100-01-01
            去徽章馆》
            IP属地:湖南6楼2021-09-22 16:20
            回复
              不同时期国家的立法适应不同时期的生产关系(经济形态)。前资本主义国家由于人主体地位的普遍缺失,法律更多地体现为单方面的强制,强制规则不能被当做法律,因为它没有边界,是单纯的统治意志,只不过是借着“法律”这一zz术语表达出来。在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扩张了交换的独立主体,资产阶级获利也正是基于这一基础。所以它的立法也无不透露着维护商品交易的意图,然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的产生是不以资产阶级是否立法为转移的,或者说资产阶级的立法只是把这种经济关系纳入国家暴力(阶级意志)的调整范围内,以便更好掌握这种关系。
              私有制国家的必然介入,使法律出现了两种属性,一个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孤立的个人及即自私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关系;二是国家的法律——以暴力为凭借的强制规则——统治阶级的意志。真正的法律是通过国家法律体现出来的,或者说真正的法律中本来就蕴含着国家的因素。即真正的法律发展到今天,必须要以国家法律的面貌示人。而国家立法的内在逻辑,也遵循着商品交换关系。
              可以说,真正的法(商品交换关系)一旦获得了国家立法的形式,它就不是纯粹的法了,只是作为国家立法的内涵逻辑而存在,获得国家法形式的私法是法又不是法,它既以真正的法为逻辑又处处体现着统治意志,在这两个方面来回摇摆。一切解决私人利益纠纷的法律都带有私法属性,也就是遵循着商品交换的逻辑。而以解决国家与个人之间利益冲突的法律,在帕舒卡尼斯看来都不配称为法律,而是以国家暴力为凭借巩固资产阶级利益的,借由法律专有名词表现出来的强制规定。阶级利益并不具有私人利益的性质,国家是一种超个人的存在,他们之间不是平等的主体。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下的商品交换的过程中,支配关系被隐蔽地遮盖了。


              星座王
              点亮12星座印记,去领取
              活动截止:2100-01-01
              去徽章馆》
              IP属地:湖南7楼2021-09-22 16:22
              回复
                顶,正好想多了解了解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1-09-22 18:21
                收起回复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1-09-23 09:01
                  回复
                    谢谢大佬,一起学习!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1-09-29 12: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