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和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导游、电瓶车司机和客栈经营户合伙欺诈游客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4月18日,一个来自我省襄汾县、有近20人的自助旅游团来到平遥古城,在当地两名电瓶车司机和一名导游的游说下,这些游客坐上了电瓶车。为了获取不法回扣,电瓶车司机和导游先带游客参观了两个“黑”景点,之后又将客人带到了位于古城南大街的某客栈吃饭。游客分三桌,每桌9个菜,按物价部门核定的菜单三桌饭菜共392元,但该客栈实际收取了900元。感觉受骗的游客随即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治安管理警察大队接到投诉后迅速出警,对参与欺诈行为的电瓶车司机、导游和客栈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游客投诉之事属实。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两名电瓶车司机和一名导游给予了行政警告和罚款处分,对参与欺诈的客栈进行立案查处。
4月18日,一个来自我省襄汾县、有近20人的自助旅游团来到平遥古城,在当地两名电瓶车司机和一名导游的游说下,这些游客坐上了电瓶车。为了获取不法回扣,电瓶车司机和导游先带游客参观了两个“黑”景点,之后又将客人带到了位于古城南大街的某客栈吃饭。游客分三桌,每桌9个菜,按物价部门核定的菜单三桌饭菜共392元,但该客栈实际收取了900元。感觉受骗的游客随即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治安管理警察大队接到投诉后迅速出警,对参与欺诈行为的电瓶车司机、导游和客栈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游客投诉之事属实。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两名电瓶车司机和一名导游给予了行政警告和罚款处分,对参与欺诈的客栈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