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基层专干到岗任职,与乡镇(街道、管理处)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3年,双方可依法解除、续订或终止聘用合同。大学生基层专干1个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任,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到本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单位服务锻炼。大学生基层专干在基础工资、住房公积金、岗位设置、职称职级等方面参照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绩效工资部分,在村(社区)工作期间按照所在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补贴(绩效工资)标准发放;在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单位服务锻炼期间按照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发放。比照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对2个聘用期满、历年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大学生基层专干组织考试考核,择优办理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入编后其工龄连续计算。
大学生基层专干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受领导和管理,按照聘用合同开展工作,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由于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需离职的,须提前向乡镇(街道、管理处)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区组织部门审核。
(二)激励培养
大学生基层专干符合南昌“人才10条”政策的,按政策规定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个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基层专干,若本人无意愿继续在岗工作,其参加南昌市事业单位招聘时,可报考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加大在大学生基层专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非中共党员的大学生基层专干优先列为发展对象。
(三)档案管理
大学生基层专干聘用期间的档案,由县区组织部门管理。
大学生基层专干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受领导和管理,按照聘用合同开展工作,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由于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需离职的,须提前向乡镇(街道、管理处)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区组织部门审核。
(二)激励培养
大学生基层专干符合南昌“人才10条”政策的,按政策规定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个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基层专干,若本人无意愿继续在岗工作,其参加南昌市事业单位招聘时,可报考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加大在大学生基层专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非中共党员的大学生基层专干优先列为发展对象。
(三)档案管理
大学生基层专干聘用期间的档案,由县区组织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