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购买的青怡坊雲琅的房子,合同规定房子于2021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可是在2021年9月初工地停工后并没有及时通知业主,是附近的业主发现停工了,询问开发商售楼处的人才知道是因为建筑方与开发商之间有合同纠纷,在业主们多次催促之后开发商有出代表进入业主群,并许诺这次停工不会耽误房子交付,让业主们冷静,承诺所有的工期是可以在交付之前赶回来的,开发商官司打赢之后又承诺建筑商会在10月15号之前彻底撤离现场,如果不撤离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11月初开发商通知业主房子不能按时交付,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协议规定交付日期变更为2022年6月29日,并且原合同中与交付日期约定相对应的时间节点均应顺延期,并给出免收1年的物业费及车位购买抵用券作为延期的补偿,业主们经过协商认为开发商给出的赔偿条件过于低价,车位购买抵用券可以说是完全用不上,但是开发商的代表却说是我们业主强烈要求要的,所以开发商才给出的这个福利,完全就是无稽之谈,这个协议保函各种文字游戏,按照原合同满足180天未交付使用房屋,购买人有权退房,如果签署了此协议,开发商在2022年6月29日不能按时交付的话,需要再满足180天才可以申请退房,并且在11月13日业主去售楼处维权的时候才得知,原建筑商还没有撤场,另外新的承包建筑公司也没有着落,由此可见开发商各种撒谎,说辞拖延,其实就是故意坑害老百姓,我们买房子的都是等着入住的,开发商给赔付的简直就是九牛一毛,打发叫花子,不拿老百姓当人看待,骗取老百姓辛辛苦苦转的血汗钱作威作福,维权的时候还说开发商这样做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我们如果不服可以爱哪告哪告去,丧尽天良的开发商,诈骗犯,不会有好报的,吉林锦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青怡坊集团,如此做事,还有谁敢买他们的房子,买了就是上当受骗,在此发帖给要买房子的朋友提个醒,不要和我们一样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