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一放假,想着时间多,右眼皮有点轻微下垂,去郑州人民医院做了个切眉术,结果左眼皮被郑州人民医院割开了,右眼皮底层皮肤缝合位置不对看起来像蜈蚣怕,医院法务部医务部也不看我实际受伤啥样(所有人没有见过我)我第二次缝合怕麻药伤害大,没有打麻药硬生生缝合7针,那个疼没人体会,他们凭空瞎想赔偿2000元连修复费都不够,眼皮伤疤激光一次10000多(一次做完伤害大,医生建议分次做),两次都要20000,你说小老百姓没能力给这法务部医务部的人沟通,不就仗着自己学法律的,欺负患者,要是你妈你姐你闺女受伤这样子,你会同意这点不够修复费的事情吗?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修复费共计2000元,郑州人民医院?
修复费的事










吗?
修复费的事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