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投资金额:296.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87-2111GZG11105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食道调搏仪,牙科综合治疗台,吊塔,肌骨超声仪。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设备名称数量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备注(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一食道调搏仪1套¥110,000.00签订合同15天内否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5台¥550,000.00签订合同30天内否
三吊塔20套¥1,800,000.00签订合同30天内否
四肌骨超声仪1套¥500,000.00签订合同15天内否
注:(1)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共4个包组,投标人可就任何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该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3)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见上表中的“备注”。
(4)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品目类别为:包组一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包组二A032023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包组三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包组四A03200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5)本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医院资金) 。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7)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或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至少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依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即上述2)、4)条款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第(2)、(3)点要求;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④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提供书面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招标文件公示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至2021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32 4177 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招标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投资金额:296.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87-2111GZG11105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食道调搏仪,牙科综合治疗台,吊塔,肌骨超声仪。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设备名称数量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合同履行期限备注(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一食道调搏仪1套¥110,000.00签订合同15天内否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5台¥550,000.00签订合同30天内否
三吊塔20套¥1,800,000.00签订合同30天内否
四肌骨超声仪1套¥500,000.00签订合同15天内否
注:(1)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共4个包组,投标人可就任何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该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3)本项目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见上表中的“备注”。
(4)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品目类别为:包组一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包组二A032023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包组三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包组四A03200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5)本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医院资金) 。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7)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或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至少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依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即上述2)、4)条款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第(2)、(3)点要求;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④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提供书面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招标文件公示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至2021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32 4177 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