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1.在淮南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理层创新意识强,能集聚整合领域内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打造创新联合体,形成分工明确、有紧密利益捆绑的协同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协同攻关与成果转化。
3.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高水平技术成果并应用;能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4.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开发实验场地,投入使用效率和效益显著。
5.具有行业内公认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高水平科研团队、领军人才,形成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服务团队以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及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6.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对外开放服务成效、行业评价良好,具有创建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