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歌实在是桐华里面构思非常好的小说了。
取材占天时,刘弗陵幼年登基青年丧命神童之名,刘洵流落平民故剑清深,霍光一代权臣却为功臣之首,作为汉室王朝最后一抹光辉,人才辈出的时代,边境有战有和有民族融合。这样的背景下实在好铺陈故事,人物设置可以极富魅力(可比清代书开放开阔多了),情节可以跌宕起伏(就是真实历史也是波澜壮阔),女性角色可以富有魅力(汉代的女性在中国女性史上也是极其富有魅力,汉氏王朝女性第一喜欢“干政”,政治上可以铺陈粉墨,第二出过像解忧公主这样反复婚嫁为保边境平安的和亲功臣,有舍小家为大家的家国情谊),云中歌又接壤大漠谣,增添一份旖旎色彩,也让女主的性格成型有个不一样的介绍,有那样的爹娘,女主的特别性更好表现。
身为言情,一双鞋子,牵起两段情缘。云歌是绝对的女主,孟珏是第一男主,作者安排女主先见刘弗陵再见孟珏,一明一暗,刘弗陵在明,第一娘亲安排的任务,带赵叔叔这队人马出沙漠,第二,遇到不同于家人年岁相近的气质佳的漂亮小哥哥,第三,刘弗陵愿意听她说话还表现出对她的兴趣,盯着女孩达拉着脚的鞋子看实在是富有情欲了,而且关系挑明,直接约定了婚约和长安之约,光相处就是一天以上时间。孟珏是暗,无意遇到的小乞丐,出言桀骜,尖酸刻薄,虽然赠鞋可更像是被动的施舍,孟珏也有欺骗之意,两人相处时间不过短短二十秒,还是三哥在不停催促。这一明一暗,既是伏笔也是交待,说明第一云歌会和这两个男子牵扯终身,第二刘弗陵误云歌,云歌误孟珏,各自在爱情里面的角色已经成型,寥寥数笔,尽显功力,云歌会记住谁不言而喻,孟珏的桀骜和内心的“愤恨”埋线千里。
十年之约,画面转向长安。刘弗陵成为了云歌梦中的白马王子,哪个少女不怀春,这一段旖旎跟爱情关系其实不大,刘弗陵实际是女性对男女情事初懵懂的幻影,云歌在这段时间里偶尔的怀念和自创对话对自己经历的分享,其实更像是亲人和好朋友之间的叨念,也有隐射云歌的孤寂在里面,说到爱情有点“夸大”,说青梅竹马勉强尚可,这种孤寂陪伴的情绪一直串在云歌和刘弗陵的感情线里面,这是两个都有点孤寂的儿童的惺惺惜惺惺。同样,云歌对孟珏来说也是如此,孟珏一直关注着他的小云歌,说是爱情太早了,但也是他少男情事的萌芽。
云歌去长安。看后文我们知道孟珏一直跟在后面,但是没有现身,直到云歌去偷了刘洵的玉佩,并且误以为刘洵就是刘弗陵之后,一个破旧的小面店,孟珏才以完美的身姿显身。整部云中歌里面最值得琢磨反复再看的角色就是“孟珏”了,实在是太好!我们无从知道为何孟珏这一刻才现身,但孟珏有他自身的设计:1店面很破,他一出现就能聚焦所有人眼光,绝对的反差,翩翩公子对小乞丐云歌,如果说十年前云歌没有记住孟珏,那么这一瞬间的初见,云歌永远也忘不了。2.吃面没有钱,托词是“被乞丐偷走了”,云歌刚偷了别人的东西这下自然心虚,于是请客。3.住店的时候偷了云歌的钱包,于是施舍云歌住宿。这一来一去,真真精彩,懵懂天真的云歌遇到貌如美玉颇有心机的贵公子。教《采薇》时的亲密接触,送衣服里面蕴含的暧昧,和帮助云歌的大度从容,如果不是杀猪盘就是玛丽苏的“霸道总裁爱上我啊”。按照这个节奏,云歌迟早就是孟珏的,刘弗陵出现也不顶用。
取材占天时,刘弗陵幼年登基青年丧命神童之名,刘洵流落平民故剑清深,霍光一代权臣却为功臣之首,作为汉室王朝最后一抹光辉,人才辈出的时代,边境有战有和有民族融合。这样的背景下实在好铺陈故事,人物设置可以极富魅力(可比清代书开放开阔多了),情节可以跌宕起伏(就是真实历史也是波澜壮阔),女性角色可以富有魅力(汉代的女性在中国女性史上也是极其富有魅力,汉氏王朝女性第一喜欢“干政”,政治上可以铺陈粉墨,第二出过像解忧公主这样反复婚嫁为保边境平安的和亲功臣,有舍小家为大家的家国情谊),云中歌又接壤大漠谣,增添一份旖旎色彩,也让女主的性格成型有个不一样的介绍,有那样的爹娘,女主的特别性更好表现。
身为言情,一双鞋子,牵起两段情缘。云歌是绝对的女主,孟珏是第一男主,作者安排女主先见刘弗陵再见孟珏,一明一暗,刘弗陵在明,第一娘亲安排的任务,带赵叔叔这队人马出沙漠,第二,遇到不同于家人年岁相近的气质佳的漂亮小哥哥,第三,刘弗陵愿意听她说话还表现出对她的兴趣,盯着女孩达拉着脚的鞋子看实在是富有情欲了,而且关系挑明,直接约定了婚约和长安之约,光相处就是一天以上时间。孟珏是暗,无意遇到的小乞丐,出言桀骜,尖酸刻薄,虽然赠鞋可更像是被动的施舍,孟珏也有欺骗之意,两人相处时间不过短短二十秒,还是三哥在不停催促。这一明一暗,既是伏笔也是交待,说明第一云歌会和这两个男子牵扯终身,第二刘弗陵误云歌,云歌误孟珏,各自在爱情里面的角色已经成型,寥寥数笔,尽显功力,云歌会记住谁不言而喻,孟珏的桀骜和内心的“愤恨”埋线千里。
十年之约,画面转向长安。刘弗陵成为了云歌梦中的白马王子,哪个少女不怀春,这一段旖旎跟爱情关系其实不大,刘弗陵实际是女性对男女情事初懵懂的幻影,云歌在这段时间里偶尔的怀念和自创对话对自己经历的分享,其实更像是亲人和好朋友之间的叨念,也有隐射云歌的孤寂在里面,说到爱情有点“夸大”,说青梅竹马勉强尚可,这种孤寂陪伴的情绪一直串在云歌和刘弗陵的感情线里面,这是两个都有点孤寂的儿童的惺惺惜惺惺。同样,云歌对孟珏来说也是如此,孟珏一直关注着他的小云歌,说是爱情太早了,但也是他少男情事的萌芽。
云歌去长安。看后文我们知道孟珏一直跟在后面,但是没有现身,直到云歌去偷了刘洵的玉佩,并且误以为刘洵就是刘弗陵之后,一个破旧的小面店,孟珏才以完美的身姿显身。整部云中歌里面最值得琢磨反复再看的角色就是“孟珏”了,实在是太好!我们无从知道为何孟珏这一刻才现身,但孟珏有他自身的设计:1店面很破,他一出现就能聚焦所有人眼光,绝对的反差,翩翩公子对小乞丐云歌,如果说十年前云歌没有记住孟珏,那么这一瞬间的初见,云歌永远也忘不了。2.吃面没有钱,托词是“被乞丐偷走了”,云歌刚偷了别人的东西这下自然心虚,于是请客。3.住店的时候偷了云歌的钱包,于是施舍云歌住宿。这一来一去,真真精彩,懵懂天真的云歌遇到貌如美玉颇有心机的贵公子。教《采薇》时的亲密接触,送衣服里面蕴含的暧昧,和帮助云歌的大度从容,如果不是杀猪盘就是玛丽苏的“霸道总裁爱上我啊”。按照这个节奏,云歌迟早就是孟珏的,刘弗陵出现也不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