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报高企但是未能满足条件的企业单位可以考虑先进行高企入库培育,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带来关于2022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励政策及申请流程条件内容,有需要的企业公司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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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励政策
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 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首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流程要求
1. 本年度申报市入库的企业需符合《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条件》。
2. 本年度申报市入库的企业需先在“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待受理通过后,再次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3. 2017至2020年度已被纳入过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4. 年度已由市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需要再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后期将根据前期具体申报数据抓取。其中,审计报告是3年的,可以直接使用,不用重新出报告。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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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励政策
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 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首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流程要求
1. 本年度申报市入库的企业需符合《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条件》。
2. 本年度申报市入库的企业需先在“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待受理通过后,再次登录系统进行填报。
3. 2017至2020年度已被纳入过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4. 年度已由市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需要再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后期将根据前期具体申报数据抓取。其中,审计报告是3年的,可以直接使用,不用重新出报告。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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