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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认定材料要求 外地迁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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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认定材料要求政策,外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南京奖励政策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有问题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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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迁入南京奖励
1 鼓励异地高企落户,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给予80万到110万元奖励。
2 提供 100 平米左右的创业场所一年内免收租金。
3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南京创新劵最大力度10%可用于企业外购材料抵用。
4 对于拥有发明专利型企业可同期申请省市入库,最高奖励资金20万元。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
1、南京市
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以上奖励可累积叠加,初步估算大概有80万+奖励。
2、秦淮区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追加5万元奖励。综合高企资质、创新水平、销售规模、税收贡献、成长速度等要求,年度评选10家成长型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3、建邺区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
(1)对重新申请并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
(2)对新落户我区的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3)对市外迁入我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
对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提升的奖励
自认定后年度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级奖励。
4、浦口区
省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预备(后备)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
5、栖霞区
按照市文件要求,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6、雨花台区
对新认定的涉软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0.5万元奖励。
7、江宁区
一、着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最高10%普惠奖励。
二、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 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首 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可以累加享受,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可享80万元奖励。
8、高淳区
支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给予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给予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且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给予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奖励。
9、江北新区
(一)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1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2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溧水区
(一) 支持本地企业创新发展
1. 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被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每 家 5 万元申报补贴。
2.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区共给予每家 35 万元认定奖励。
3. 对有效期满当年再次通过认定的高企,省市区共给予每 家 25 万元复审认定奖励。
4.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失效再次获得认定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认定奖励。
5. 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给予每家 0.5 万元奖励。
(二) 支持引进市外高企落户
6. 对引进落户的符合条件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给 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落户载体过渡的,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 贴。
7. 鼓励区内科技服务机构、载体运营机构、新型研发机构 或龙头骨干企业(简称“第三方” )围绕我区主导产业, 引进市外符合高企培育条件的科技型企业, 引进企业落地后两年内成功申 报认定为高企的,每认定一家一次性给予牵头引进的第三方 10 万元奖励; 第三方为市级及以上载体运营机构, 引进企业在载体 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内培育孵化的, 每认定一家再额外给予第三方 10 万元奖励。
(三) 支持科创载体提质增效
8.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 创空间、星创天地) 的运营机构, 分别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50 万元、 20 万元。
9.对在市级以上载体绩效评价中获得良好以上等次的,按 照上级绩效奖励资金 1:1 给予配套奖励。
10.对新认定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单位, 给予 50 万 元奖励。
(四) 支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对经备案并签订《科技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的区内服务机 构:
11.每培育辅导一家区内企业成功认定为高企的, 奖励服务 机构 2 万元;
12.年度辅导高企申报数 10 家以上(含)、 15 家以上(含)、 20 家以上(含), 且认定率达到 60%以上(含)的服务机构, 再一次性分别奖励 15 万元、 20 万元、 25 万元。
(五) 支持板块加快培育引进
鼓励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定位,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招引:
13. 对高企净增数超年度目标 10%以上(含)、 20%以上(含)的板块, 分别给予 20 万元、50 万元奖励;
14. 每成功引进一家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经费 补贴。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1.总目录。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4.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5.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6.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7.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8.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9.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
10.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11.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1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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