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义上的“弹性工作制”所带来的工作量的增加。近年来,日本政丨府对各类劳动法规进行了不少修改,放宽了对劳动领域的种种限制,虽然也起到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的效果,但是另一方面,也为长时间劳动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上的便利。比如说不少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允许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方便来安排上班时间,但是公司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会给员工规定非常苛刻的工作量和完成期限,因此这一制度实施后,不但未能减轻员工负担,反而使得长时间加班、深夜加班的现象更加严重了。
另外,由于法律限制放宽,非正式用工(小时工、劳务派遣等)也迅速增加。这类劳动者不仅工资低,工作不稳定,在劳动、卫生、社会福利等方面也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由此而引发的“过劳死”、“过劳自杀”和“劳动事故”也有增加的趋势。
2·根本原因:日本企业经营模式的变化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身、心两方面所承受的工作压力不断增大,是“过劳自杀”不断增加的直接原因。
但是追根溯源,“过劳自杀”现象的增加其实与日本企业经营模式的变化紧密相关。日本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以“终身雇用”、“年功序列”为代表的日本式经营模式,以“终身雇用”为报酬,要求员工以公司为家,忠诚地为公司服务。这种制度曾经很好地团结了员工,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是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之一。而上世纪九十年代泡沫经济破灭以后,不少企业开始质疑这种缺乏流动性的经营模式,并着手进行改革。如很多企业引进了“业绩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就有可能成为裁员的对象。可以说,很多日本企业实际上已经放弃了终身雇用的制度。工作不稳定性的加大,使得员工们承受了比过去更大的精神压力。另外,在实行日本式经营的时候,公司内部大多是以组为单位,员工们相互合作开展工作。而近年来工作职责的划分越来越细,这不仅加剧了个人间的竞争,也使得员工的工作变得越来越孤立。由此,员工的工作压力以及遇到困难时的无助感和挫折感都比以前更明显。
也就是说,九十年代以来日本企业在经营模式、用人机制等方面发生的种种变化所导致的员工精神压力的增加,与“过劳自杀”的增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八十年代上半期很少出现“过劳自杀”的现象。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虽然劳动者的工作强度也相当大,但是一般没有被解雇的风险,而且员工之间的团体合作性较强,工作压力不会明显地压在某个人身上,员工一般不会产生孤立无援的感觉。由此,也就不会因为过大的精神压力而产生抑郁等不良情绪,“过劳自杀”也就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