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基础上,决定近期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现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燃禁放范围:日照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禁售禁燃禁放时间:2022年1月15日00:00至2022年3月31日24:00。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阻碍、威胁、恐吓等行为妨害禁售、禁燃、禁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规定时段辖区范围内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各级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六、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现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燃禁放范围:日照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禁售禁燃禁放时间:2022年1月15日00:00至2022年3月31日24:00。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阻碍、威胁、恐吓等行为妨害禁售、禁燃、禁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规定时段辖区范围内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各级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六、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