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内容如下:
(1)继承52号文的精神和要求,再次强调地铁初期客强0.7的要求,同时增加市域快线(设计时速120,平均站距2.5km以上)初期客强不得低于0.4的要求(与轻轨相符),且地下线形式为主的市域快线初期客流密度不得低于4万人/公里每日(周转量和客流密度相比客流量和客强加入了运距作为修正,能更好的反映长运距线路的利用状况)。
(2)强化客流现状评估,线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现状人口和岗位人口不得低于1.2万人/平方公里。低于该数值的不得规划建设地铁。
(3)已建成骨干线路的城市,客流达标前原则上不得上报新一轮建设规划。
截图可以去地铁族看(或者说你们都有了),这边就不发了,上述内容业内人士确认真实。
同时1302号文件确认定密,完全内容短期内无法看见(因部分标准引用的数据属国家机密,比如这个精细到村社一级的人口产业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