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对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原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2、对年工业总产值(原主营业务收入)在1-10亿元(含)、10-50亿元(含)、50-100亿元(含)、100亿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3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3、支持中小企业上规模.当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分三年按4:3:3比例兑现.
4、支持企业提升统计工作管理水平。区内"四上"企业,凡财务管理规范,合法经营,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能按规定及时报送报表,报表填报规范完整、数据准确、逻辑关系严谨,基础工作健全的,每年给予企业统计人员工作补助2400元(每月200元).
5、鼓励对开发区做出突出贡献企业。
对当年在淮南经开区纳税前十名工业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10万元;其中对当年在淮南经开区纳税额超过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同时给予企业在任且任职满1年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数额的奖励,奖励金额为高级管理人员当年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淮南经开区地方贡献部分,每户企业不超过6名高级管理人员。
对当年纳税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年纳税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第二年每增长10%,给予增加10万元奖励.
二、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
1、对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淮府[2018]9号)文件精神,获得制造强市工业技改设备投资补助的,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
2、对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淮府[2018]9号)文件精神,获得制造强市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的企业,予以1:1配套补助.
3、对单台(套)售价30万元以上且获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产品,给予制造企业2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