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涿州市拒马河畔盗采严重,破坏地下水资源
近日,群众举报,在保定市涿州市北拒马河南北两侧存在多个非法盗采场地。据知情者,农田中的盗采现象已断断续续约有三年。
春节假期刚过,笔者先后来到涿州市东城坊镇窑上村和松林店镇南马村现场核实。
在窑上村现场看到,农田中朝向道路的一侧有大片围挡。围挡内已经形成了一个深绿色的大水坑,恍如“天坑”一般。还有机械、车辆停在场内。水坑周围都是深深的挖掘痕迹。可见其存在的时间很长。
现场深坑
现场车辆
挖掘痕迹
深坑的深度很大
而在南马村农田中,笔者也看到长长的围挡。虽然春节假期已过,但中午时分村内几乎看不到人。围挡背后的大片裸露的黄土地上,仍有机器在轰隆作响。围挡内停有多辆装载车,能看到大量新压出来的车辙痕迹。
笔者发现,这两处盗采现场,直线距离不超过5公里,中间就是北拒马河河道。知情者;在这一区域,盗采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盗采的大都是基本农田,因为距离河道近,农田下有大量砂土和鹅卵石资源,埋藏很浅挖掘成本很低,为了丰厚的利益,很多人这才铤而走险。
对此,笔者先后致电涿州两个乡镇对两处项目情况进行咨询。东城坊镇一位姓马不方便透露职务的工作人员则称,窑上村水坑处不是工程项目,是“历史遗留的沙坑”,因“坑边挨着老百姓的地”,坑主自觉要求“加固一下”。“我们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说挖东西,但是我现在也正在调查,初步查的(结果)是,老百姓在培地(加固)”。松林店镇一位孟姓工作人员则表示,对南马村情况不太清楚,需进一步核实。
而据知情者介绍说,这里断断续续盗采约有三年,并有人站岗放哨。这些盗采出来的砂石料很快就转移到了相邻的高碑店异地进行储存。
同时,笔者还发现这里存在夜间盗采的情况。而且作业时,他们完全没有环保除尘和加固措施,本来挖砂现场就容易发生塌方现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不可挽回,当地政府还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救援,更将对当地造成多方面负面影响。
夜间盗采场景
北拒马河是白洋淀上游之一。多年来,涿州市一直在大力整治其周边环境。在农村里,几乎所有的深坑都已经成为附近垃圾回填的垃圾场,废物有毒物建筑垃圾都随意丢弃。对于窑上村盗采坑中的水,知情者表示,这是挖出来的水,“地下水都变成了‘地上水’”。“这种坑里的水不能喝,还危险,万一小孩掉进去就完了”。而这些大坑存水或垃圾之后,废水废物渗透土壤后将对农田和河道产生何种危害不言而喻。
无论土地性质是基本农田或一般农田,采矿采砂都要取得国土、自规、环保、安监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批示,之后还需要有理有据的规划和规规矩矩的开发。
2019年4月15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曲阳县大沙河段非法采砂问题,之后有多名干部落马,均与此问题有关。这为我们在盗采问题上敲响了警钟。
根据《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为何当地盗采现象多年来我行我素如入无人之境,甚至“跨行业”干起了垃圾填埋的生意?涿州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真的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么?希望当地能真正落实责任、加强管控;而不是放任自流,让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的拒马河充斥这样“黄土地”“绿水坑”般的“天坑”。
近日,群众举报,在保定市涿州市北拒马河南北两侧存在多个非法盗采场地。据知情者,农田中的盗采现象已断断续续约有三年。
春节假期刚过,笔者先后来到涿州市东城坊镇窑上村和松林店镇南马村现场核实。
在窑上村现场看到,农田中朝向道路的一侧有大片围挡。围挡内已经形成了一个深绿色的大水坑,恍如“天坑”一般。还有机械、车辆停在场内。水坑周围都是深深的挖掘痕迹。可见其存在的时间很长。
现场深坑
现场车辆
挖掘痕迹
深坑的深度很大
而在南马村农田中,笔者也看到长长的围挡。虽然春节假期已过,但中午时分村内几乎看不到人。围挡背后的大片裸露的黄土地上,仍有机器在轰隆作响。围挡内停有多辆装载车,能看到大量新压出来的车辙痕迹。
笔者发现,这两处盗采现场,直线距离不超过5公里,中间就是北拒马河河道。知情者;在这一区域,盗采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盗采的大都是基本农田,因为距离河道近,农田下有大量砂土和鹅卵石资源,埋藏很浅挖掘成本很低,为了丰厚的利益,很多人这才铤而走险。
对此,笔者先后致电涿州两个乡镇对两处项目情况进行咨询。东城坊镇一位姓马不方便透露职务的工作人员则称,窑上村水坑处不是工程项目,是“历史遗留的沙坑”,因“坑边挨着老百姓的地”,坑主自觉要求“加固一下”。“我们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说挖东西,但是我现在也正在调查,初步查的(结果)是,老百姓在培地(加固)”。松林店镇一位孟姓工作人员则表示,对南马村情况不太清楚,需进一步核实。
而据知情者介绍说,这里断断续续盗采约有三年,并有人站岗放哨。这些盗采出来的砂石料很快就转移到了相邻的高碑店异地进行储存。
同时,笔者还发现这里存在夜间盗采的情况。而且作业时,他们完全没有环保除尘和加固措施,本来挖砂现场就容易发生塌方现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不可挽回,当地政府还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救援,更将对当地造成多方面负面影响。
夜间盗采场景
北拒马河是白洋淀上游之一。多年来,涿州市一直在大力整治其周边环境。在农村里,几乎所有的深坑都已经成为附近垃圾回填的垃圾场,废物有毒物建筑垃圾都随意丢弃。对于窑上村盗采坑中的水,知情者表示,这是挖出来的水,“地下水都变成了‘地上水’”。“这种坑里的水不能喝,还危险,万一小孩掉进去就完了”。而这些大坑存水或垃圾之后,废水废物渗透土壤后将对农田和河道产生何种危害不言而喻。
无论土地性质是基本农田或一般农田,采矿采砂都要取得国土、自规、环保、安监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批示,之后还需要有理有据的规划和规规矩矩的开发。
2019年4月15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曲阳县大沙河段非法采砂问题,之后有多名干部落马,均与此问题有关。这为我们在盗采问题上敲响了警钟。
根据《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为何当地盗采现象多年来我行我素如入无人之境,甚至“跨行业”干起了垃圾填埋的生意?涿州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真的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么?希望当地能真正落实责任、加强管控;而不是放任自流,让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的拒马河充斥这样“黄土地”“绿水坑”般的“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