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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对企业“劳动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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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劳动法”的初衷是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双方的共同利益,但这部法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没起到保护双方的利益, 相反却把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对立起来,一旦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矛盾,双方就要对付公堂。耗费企业和员工双方维权的精力,使企业在管理上如旅薄冰,使员工工作上如坐针毯,究其原因是双方缺乏信任和约束,如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后,出现跳槽和离职问题,企业一方对其无法约束,员工可以一走了之,但劳动法却为企业设定红线:员工工资企业不得克扣,使企业一方很无赖,因而劳动合同成为一纸空文,然而,企业在辞退员工的问题上却变得举步维艰,使得企业用工关系变得愈发紧张,一些员工用“劳动法”来威胁要求企业赔偿,双发只好在是“离职还是辞退”问题上,展开拉锯战斗志斗勇看谁先妥协,所以现行的劳动法让企业和员工都有空子钻,既然如此,那么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成了劳动法执行起来的瓶颈,如何探讨一条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规则,成了现行的“劳动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DD打车的规则和淘宝交易的规则,就很适用来制定劳动法的规则,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平台来约束双方行为,对企业方“擅自辞退”员工的违规行为,招聘网站将对企业进行封号,限制发布继续招人信息,对员工方“无辜离职”的违规行为,招聘网站拒绝发布求职信息,所有企业拒绝录用,我想只有制定这样的规则,企业和员工之间都将受到规则的约束,这样才能共同维护“劳动法”的权威,促进双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IP属地:安徽1楼2022-03-07 17: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