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优秀博站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简称“市级准博站”)
市级准博站申报对象为南京地区暂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以下简称“国家级博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站,以下简称“省级博站”)的企业。
申报条件:
1.在南京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不低于500万元。
2. 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3. 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开展技术领先、具有市场前景的博士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
4. 能为博士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5. 符合南京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以及“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扶持方向的企业优先。
(二)市优秀博站
市优秀博站申报对象为2019年以来有博士后进站的南京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站),各区(含园区、江北新区,下同)市优秀博站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区现有博站数量的15%。
申报条件:
1. 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博士后各项工作政策,资金投入力度较大,能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2. 建有成熟、完善的博士后管理体系架构,管理人员和科研助手配备到位,在促进博士后带领科研团队、牵头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等方面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3. 积极参与我市各项博士后工作,招收博士后数量较多,持续保持博士后在站从事创新研究工作,出站博士后留单位比例较高。
4. 博士后研究水平较高,科研项目曾获国家、省、市各类资助,已有成果获知识产权或实现产业化,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