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菜篮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2年以上“菜篮子”产品产研、加工、销售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经济实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行业协会。
(二)财务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财务人员,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能够确保配套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按要求在计划年度完成建设内容。
(三)项目效益明显。申报的建设项目能够持续较好发挥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具有可行性、示范性和推广性。可以有效带动当地农户致富,在我市有稳定的市场销售渠道,优先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近1年未完成本专项资金所支持的建设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四)杜绝重复申报。同一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建设项目,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上级和本级其他专项资金项目套取财政补助。建设内容涉及本专项多个扶持方向,可合并成一个项目申报,但不得拆分成多个项目重复申报。
南京市菜篮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一式三份,A4纸装订成册,并扫描以PDF格式保存。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
1.建设项目申报表;
2.建设项目单位信用审查材料: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建设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单位信用审查报告时,可以其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审查报告代替;
4.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向建设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建设现场图片、土地流转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