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城管执法局,今天星期六3月27日,把停在教室公寓外围临时停靠的车辆贴罚单。请问,城管执法,可不可以在市里重要路段,不允许临时停靠车辆的地段做出标识和标志牌,说明与告知当事人,那个路段或门前人行道是不允许停车的。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人人爱城,城爱人人。再说,个别路段,交通部门都有警示牌,为何城管不可以出告示牌。执法部门要执法为公,有法可依。不乱罚款啊!要全市一盘棋,有告示,罚款人行道禁停路段要有告示,都要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不能想管哪里,管哪里。请问,金厦家园大门口两侧,有很多车违停,停占人行道,不予管理处罚。还有桃西加油站斜对面,有很多车占人行道,卖二手车,城管为何不管呢?看不见吗?都好几年了?和金厦家园工人广场对面大门内,摆摊的商贩都经营好几年了,也不予执法?占用消防通道,请问城管又在哪里?教师公寓附近车位紧张,老百姓停车难,都是商铺办事情,停在马路旁,马路牙上人行道上,临时停靠,没有公示牌,就临时停靠一会儿,就被罚款,这哪里讲理啊?金厦家园小区大门附近和马路中央没营业的商贩车,占道经营,城管执法又在哪里啊?国家都说方便百姓生活,方便百姓办理。是为市民考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