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4
迦南即位时,地藏氏族的社会制度已经变得相当森严,并且制度下的各等级世代相袭。
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库库尔坎[Kukulcan]是祭祀者、神教者,拥有解释神言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伽古尔),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节礼以及神言解释权、祭祀;
第二等级伽古尔[Jaguar]是氏族上层,族长及其同胞、外戚,库库尔坎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有着最高统治权,与库库尔坎供奉狂热之神(迷失神之一);
第三等级艾克曲瓦[EkChuah]是普通的氏族拉姆,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缴贡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吁姆卡克斯[YumKaax]由劳动者、佣人组成,是人口最多的姓氏。被认为低的姓氏。在这个制度中,来自不同姓氏的拉姆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姓。
除四大等级外,还有大量的“第五等级”,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维柯布[Vucub]或者坎玛卓兹[Camazotz]。他们通常是有罪者及其后代,多从事最底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