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旅游协会是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及学校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独立开展工作,本社团依照学校的《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及本章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服务在校学生,促进旅游发展,活跃校园文化,传播旅游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目的在于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文化及学术交流活动,增加大学生的旅游知识,提高其旅游组织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丰富和活跃课余文化生活。 第三条:协会遵守国家法规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协会活动遵循既定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是对旅游方面感兴趣,思想品德好,有为集体为学校服务的奉献精神,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并按期交纳会费的本校学生,均可参加本协会,经协会同意后即可成为旅游协会的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