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为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郊区公安分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制作张贴了《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通告》300余份,不断强化防火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于近期查处一起野外非法用火引发火灾案件,行政拘留一人。
2022年4月3日11时40分,郊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杨家庄乡小西庄村山上发生火情,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配合消防、乡政府等部门人员将山火扑灭,同时立即展开调查,迅速确定了小西庄村闫某军的违法行为。
现查明,当日11时许,闫某军在杨家庄乡小西庄村山上给其亲属上坟时,用自带打火机烧纸,不慎引燃周边荒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违法人闫某军(男,52岁,杨家庄乡小西庄人)被郊区公安分局处以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消防安全和火灾防控规定,不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在祭祀过程中不使用明火、不吸烟、为燃香点烛、不焚烧纸钱,严防火灾事故,对野外违规使用明火,造成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打击。
2022年4月3日11时40分,郊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杨家庄乡小西庄村山上发生火情,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配合消防、乡政府等部门人员将山火扑灭,同时立即展开调查,迅速确定了小西庄村闫某军的违法行为。
现查明,当日11时许,闫某军在杨家庄乡小西庄村山上给其亲属上坟时,用自带打火机烧纸,不慎引燃周边荒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违法人闫某军(男,52岁,杨家庄乡小西庄人)被郊区公安分局处以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消防安全和火灾防控规定,不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在祭祀过程中不使用明火、不吸烟、为燃香点烛、不焚烧纸钱,严防火灾事故,对野外违规使用明火,造成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