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10号租的房子,一开始房东是要年付,我没同意。中介帮我谈到压二付三,房租三个月一付。就是房子到5.10号再付下面三个月的房租。现在由于我工作原因,我被公司调走,期间和房东沟通转租的事。沟通许久他同意了。我于4.10号退租了,房东扣除了我一个月的押金,并且收取了我的补偿费(说没有提前跟他讲)。并且不给我账单乱要水电费。当时我并没有在意。退租两天,我当时跟房东商量好转租的伙伴要来租房,并且能退回我相应我的费用。结果我带领我朋友来了之后房东立马跟人家说必须年付。转租我觉得应该是以我的合同签署,并不是他所说的年付,从沟通到现在他从来没有提过。后来我的朋友不租走掉了,我留下了与房东沟通。当时房东说你们其实也是年付,到5.10号我会和你们要九个月的房租,但是我质问他合同上不是三个月一付吗,他不承认。但是我现在已经退租了,而且他把我的转租者吓跑了。怎么办?(房东如果当时和我说三个月付完必须付下面九个月的房租,我肯定是不租了,合同上都没写这一条。而且他说本来剩一个月租金也不会给你,看你学生就给你了,合同上也没有写。并且他说包物业,但是我问物业那边他欠了一年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