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市“山石玉”张博宇金融诈骗案的1名受害人,2020年05月09日“山石玉”(案件编号:A4403055800002020096144)公告漏洞百出,案件没有任何实际进展,实为敷衍受害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派出所袁春平(警号055380)、深圳南山经侦大队张运挺(警号060060)不作为,压案不查,涉嫌徇私舞弊,包庇诈骗犯,特向上级举报。事实依据如下:
1.案件性质依然没有纠正为诈骗案,受害人提供的证据充分显示案件是纯诈骗性质,张博宇涉嫌洗钱并且在提现通道关闭的情况下欺骗不明真相的受害人继续充值,恶意侵占动机明显。这是在保护谁?充当谁的保护伞?
2.直接参与诈骗的核心犯罪成员依然没有被抓捕,高新派出所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这些犯罪成员依然逍遥法外。
直接参与诈骗的核心犯罪成员:张禄平,张云朱,张颢瀚,张颢舰,雷大锋,高宗泽,俞国强,马春雄,任亚龙,谢莉,罗静,罗翠霞(化名罗亦姗),陈永圣等。
3.公告没有通报追回具体金额,也没有查封任何房产以及兴国县家族企业涉案资产等,只是查封了一个废矿,冻结的且末县兴发达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没有很大价值,而且在已经立案的前提下,在办案人员的包庇纵容下,张博宇依然把注册资金1000万更改成了50万。
4.通告也没有要求公司员工退脏非法所得,公司每月发放几十万的工资,这些都是属于诈骗非法所得,办案人员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5.对于过年前后受害人充值的2109万,公告里面只字未提。这笔钱去了哪里?
6.自2020年10月06日立案至今已经半年多,5月24日案情沟通居然告诉受害人没有查到任何诈骗犯的资产,诈骗的6.9个亿难道人间蒸发了?这就是当代警方的办案效率吗?
某些办案人员 不作为,敷衍受害人,把受害人提供的诈骗证据视而不见,涉嫌徇私舞弊,包庇犯罪嫌疑人。充当诈骗犯的保护伞,视人民利益如草芥,这种人配当人民的公务员吗?简直就是混进公务员队伍中的蛀虫,严重损害党的光辉形象。请求上级严查,将这种败类清除出公务员队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1年04月25日李莉(张博宇妻子核心洗钱犯罪诈骗成员)被释放出去。据说是提供了精神方面的证明,那她指挥手下财务人员洗钱的时候精神怎么就没问题了呢?这么明目张胆的包庇诈骗犯有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吗?请求上级严查司法腐败份子!!!
1.案件性质依然没有纠正为诈骗案,受害人提供的证据充分显示案件是纯诈骗性质,张博宇涉嫌洗钱并且在提现通道关闭的情况下欺骗不明真相的受害人继续充值,恶意侵占动机明显。这是在保护谁?充当谁的保护伞?
2.直接参与诈骗的核心犯罪成员依然没有被抓捕,高新派出所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这些犯罪成员依然逍遥法外。
直接参与诈骗的核心犯罪成员:张禄平,张云朱,张颢瀚,张颢舰,雷大锋,高宗泽,俞国强,马春雄,任亚龙,谢莉,罗静,罗翠霞(化名罗亦姗),陈永圣等。
3.公告没有通报追回具体金额,也没有查封任何房产以及兴国县家族企业涉案资产等,只是查封了一个废矿,冻结的且末县兴发达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没有很大价值,而且在已经立案的前提下,在办案人员的包庇纵容下,张博宇依然把注册资金1000万更改成了50万。
4.通告也没有要求公司员工退脏非法所得,公司每月发放几十万的工资,这些都是属于诈骗非法所得,办案人员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5.对于过年前后受害人充值的2109万,公告里面只字未提。这笔钱去了哪里?
6.自2020年10月06日立案至今已经半年多,5月24日案情沟通居然告诉受害人没有查到任何诈骗犯的资产,诈骗的6.9个亿难道人间蒸发了?这就是当代警方的办案效率吗?
某些办案人员 不作为,敷衍受害人,把受害人提供的诈骗证据视而不见,涉嫌徇私舞弊,包庇犯罪嫌疑人。充当诈骗犯的保护伞,视人民利益如草芥,这种人配当人民的公务员吗?简直就是混进公务员队伍中的蛀虫,严重损害党的光辉形象。请求上级严查,将这种败类清除出公务员队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1年04月25日李莉(张博宇妻子核心洗钱犯罪诈骗成员)被释放出去。据说是提供了精神方面的证明,那她指挥手下财务人员洗钱的时候精神怎么就没问题了呢?这么明目张胆的包庇诈骗犯有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吗?请求上级严查司法腐败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