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一句道明寺的经典语言,"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
如果一切的罪过和错误都可以用所谓的"自责"和"内疚"来开脱,那么还要法律干什么?杀人可以不偿命,强奸可以不追究,眼睁睁看着桔年无辜入狱也可以用"我已经自责和内疚了"这样的理由逍遥过十一年,那我真是无语了,这世界到底还有没有天理啊!
函数口口声声说爱桔年,他所谓的"爱"便是在桔年最彷徨无助的时候,袖手旁观.那一晚,桔年本可以不喝酒,可函数就是冷眼看着方志和他们骗她,再灌醉她;在甜蜜蜜(真是讽刺啊,那个地方真该叫苦涩涩)他强奸桔年,竟然因为他许给桔年一些虚无缥缈还有一相情愿的未来,就可以心安理得;就因为桔年没有回应他的自做多情,在法庭上没有看他一眼,他那本来就少得可怜的责任心,道德心和正义感便飞得不见踪影,该说的真相不说,眼睁睁看着桔年冤枉坐牢,一个本来前程似锦的女孩,一个还自称是自己深爱的人,变成阶下囚!
不说别的,就算是个陌生人,明知道人家是无辜的,是冤枉的,如果自己能做些什么来帮助别人,都应该义不容辞地去做,更何况,函数本来就知道真相,本来就是一个很关键的时间证人,他的开口很可能会改变所有的一切啊!可他依然选择沉默,理由还是那么可笑,就因为父母对自己有很高的期望,就因为自己爱的人没有给自己一点回应,这些都足以泯灭函数做为一个人最最最基本的道德观和是非观,都可以让他无视人性中最宝贵的品质,诚实!这样的人,让我们如何原谅他,又如何相信他会给桔年带来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