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市区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分四批次受理(当年仅限申报1次),截止时间为: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和8月20日。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以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对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以下简称入库培育企业),首次达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8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40万元奖励。对第二次及以上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落户我市的给予40万元奖励。
灌南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免费咨询18715034835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励;
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含市级奖励),到期后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区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落户本区并持续发展的,给予20万元落户奖励。
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区外迁至开发区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正式投产后,经审核后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10万元。
东海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奖补5万元,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补15万元。
对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以下简称入库培育企业),首次达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8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40万元奖励。对第二次及以上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落户我市的给予40万元奖励。
灌南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免费咨询18715034835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励;
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含市级奖励),到期后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区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落户本区并持续发展的,给予20万元落户奖励。
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区外迁至开发区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正式投产后,经审核后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10万元。
东海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奖补5万元,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补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