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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亚伦柯明斯基就是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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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广东1楼2022-06-22 22:30回复
    我想说说对开膛手杰克的一些看法。
    在前段时间,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关于开膛手杰克的纪录片
    本来是不打算看的,因为关于开膛手杰克,看过太多相关的纪录片或者故事创作小说之类的
    其实都麻木了,一开始还很有兴趣,但是看得多了,给人一种感觉:“每次都说的头头是道,但是最后什么结论都没”
    网上有说开膛手杰克是女人的,有说是医生的,有说是皇家阴谋论的,有说是画家的,说什么的都有
    但是到最后,关键性证据(DNA,血液,指纹,凶器,人证,物证之类的)一个也拿不出,全是天马行空的猜想
    所以,当时看到这个纪录片的时候,我本来是不想看,但是一看时长 一个半小时
    我就觉得,跟网上那些什么5分钟,8分钟的视频不一样,那些几分钟的视频,其实都是清一色套路:把案件几个受害者的情况简单复述一遍,然后再把几个嫌疑人说一遍,然后结论:未解决案件,就完了。看到这类视频都麻木了
    当我看到这个纪录片的时候,我就心想,这次又瞎编一个什么新的猜想?就算编,能凑出一个半小时时长,也很牛了
    我就决定看一看
    事实证明,看了这个纪录片是正确的选择
    因为看完以后,对开膛手杰克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IP属地:广东2楼2022-06-22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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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个案件里是有目击者的
      我说的目击者,不是指的那种,在马路上,见到某个人,插肩而过,随便扫了一眼,或者隔着一段距离目击到某个人,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情况。
      我说的是实打实两个人正脸对正脸,看了起码好几秒的那种。
      比如说本案,有多个目击者(不少于2人)就说受害者在最后一次被人看到的时候,有一个1米65~1米7身高,脸很白,留胡子,戴帽子的白人男性跟受害者在说话。
      但那只是大概看到一个模样和轮廓而已。能把整个正脸看的清清楚楚的,几乎没有。本案确实是另外还有一个人看到正脸的,但是那人事后回忆,即使把嫌疑人带到他面前,他也不敢说能一下认出来。 他这种情况就属于,比如我们到一个地铁站坐地铁,每天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擦肩而过那么多人,事后,让你去认出具体某一个人的时候,你是很难认出来的
      但是,我上面所说的这个目击者,他是实打实的看过凶手的正脸至少好几秒的
      在第三起案件,受害人伊丽莎白斯泰德在凌晨12点45分,就被一个目击者(这个目击者叫以色列施瓦兹)看到
      被一个男人双手抓住肩膀,拉进巷子里,伊丽莎白尖叫了3声,当时以色列施瓦兹以为是夫妻吵架,就避开了,走到对面的马路上去了,这个时候,在不远处,有一个男子在吸烟,把伊丽莎白拉进巷子里那个男人,喊了一声“利普斯基”(利普斯基是当年一个犹太人犯了谋杀案后被绞死,一般这种叫法是被拿来侮辱犹太人的)
      然后以色列施瓦兹发现吸烟男子正在跟着自己,他感觉很害怕,就跑了,吸烟男子跟了一小段路后,就没继续跟了
      后来,在停尸房,以色列施瓦兹认出了受害者就是那天他看到的妇女。
      这里有一个疑问,那声:“利普斯基”具体是 袭击者对吸烟男子喊的,还是袭击者对以色列施瓦兹喊的,我没搞清楚
      因为看纪录片,纪录片的意思是对以色列施瓦兹喊得,但是看本吧 吧主发的资料来看,说是袭击者对吸烟男子喊得
      以下是我在本吧关于第三起案件“伊丽莎白案”资料里找到的
      “当舒瓦茨从他身边经过时,袭击那名女子的男子显然对第二名男子喊出了“利普斯基”一词,这时第二名男子于是跟在了舒瓦茨后面。”
      这里不管怎么看,都给人一种吸烟男子就是帮凶的感觉
      然而,第二天警方找到了吸烟男子,并且排除了他的嫌疑
      关于这点,我个人觉得,因为年代太久远,关于吸烟男子的资料肯定找不到,关于他的介绍,只有简短的那么几句话,那个年代(1888年)的刑侦水平,鉴定水平,肯定是不如现代的,这点不用说,但是要对某个人的行踪,所作所为,调查一番,我认为对当时的伦敦警察来说,不算特别难的事。所以我是站警方这一边的。也就是说我认同警方说的,排除了吸烟男子的嫌疑
      第二个人是谁?
      然而,证据似乎表明,警方找到了第二名男子,并排除了他参与作案的嫌疑。事实上,在1888年10月19日的一份报告中,总督察斯文森写道,“尽管我们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是警方显然没有怀疑第二人。”————取自本吧关于第三案(伊丽莎白)的资料
      那这样的话,就很耐人寻味了,不是帮凶的话,那为啥吸烟男子要追目击者以色列施瓦兹呢?
      那我个人的看法是(仅代表个人,不是官方):当时袭击者喊了一句“利普斯基”,在不远处的吸烟男子以为在骂自己,就跑开了,然后以色列施瓦兹看到吸烟男子跑,他以为在追自己,也害怕的跑了,所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吸烟男子追了一段距离就没追了,因为吸烟男子的本意不是追,而是跟以色列施瓦兹一样:逃跑
      然后也很好解释了,为什么吸烟男子看着好像是帮凶一样在追目击者以色列施瓦兹,然后第二天警方调查他后排除了他的参与作案嫌疑
      后来,警督斯文森找到了这个目击者以色列施瓦兹,在他描述那天晚上发生的情况过后,警督斯文森就带他走到几个嫌疑人面前,让他指认,以色列施瓦兹在看那人的瞬间就认出了他。注意,这里的认出是瞬间,不是观察了很久才认出,是瞬间认出。而那人,就是波兰犹太人:亚伦柯明斯基。


      IP属地:广东3楼2022-06-22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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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就衍生出一个问题:目击就一定是准确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目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证,它跟物证(例如犯罪使用的工具,犯罪时遗留的各种痕迹(血迹、指纹等),查获的赃款赃物以及其他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但是人证有个不确定因素在里面。
        举个例子,比如说物证,某个地方发生了一起强奸者,在后面的调查和鉴定中,在受害者的阴道里找到了精液。并且匹配到了嫌疑人,那么就可以说,这个人,他就是强奸案的真凶
        再比如说,桌子上有一个碗,面前有两个人,其中有一个人一定去碰过那个碗
        那么,我们打个赌,让你去说出这两个人中谁碰到了那个碗,说不中答案就罚100万
        那这样的话,谁都不敢接这个赌,因为我就算看到过谁去碰到这个碗,但是因为时间推移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我可能忘记具体是哪一个人碰到的了
        但是从物证的角度,只要把这个碗拿到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查出上面的指纹,那就可以100%知道是谁碰到那个碗了。
        但是人证,目击,因为是人眼看,他跟电子眼,我们现代的监控,不一样的是,电子眼拍到什么就是什么,拍到凶手是一个胖的人,他就肯定瘦不了,拍到一个瘦的人,他就肯定胖不了。
        人眼看到的东西,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最终结论不一
        比如说,在某起凶案现场,有人看到了凶杀过程,看到了真凶,但是因为紧张,第二天去警局指认凶手的时候
        指认错了
        又或者说,有人去警局指认某起凶杀案的凶手,明明他指认的那个人不是凶手,但是指认的那个人欠他钱或者有仇,就恶意指认
        又或者,就是单纯因为记忆力不好,指认错了人
        所以说,人证(目击,证词)这些东西,虽然跟物证(血液,指纹)一样具有法律效应,但是它两的公证力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物证的公证力要强于人证的公正力。
        在玛莎塔布莲案件,也就是那一起跟开膛手杰克案很相像,但是官方却没承认它是开膛手杰克干的案件中
        受害者的朋友,去军营指认凶手(受害者最后一次被看到的时候,是在酒馆和两个士兵喝酒,因此,士兵成为了首要嫌疑人),指认了好几次,都没成功,被她指认的两个士兵事后被调查是没问题的(士兵被调查品行很好,而且军营的出行手册也显示没问题)
        所以玛莎塔布莲案,不管是不是开膛手杰克干的,它也是一起悬案(未找到凶手)
        这个就是人证的漏洞
        玛莎塔布莲案里的受害者朋友,可能因为记忆力不好,或者别的原因,错误指认凶手(而且是连续指认错了好几次)
        当然,时间过去太久,不知道这个受害者朋友指认错误是因为记忆力不好还是恶意指认
        反正,最终的结果是,指认未成功,玛莎塔布莲案件未找到真凶
        所以,第三起案件(伊丽莎白案)的目击者以色列施瓦兹也有这种可能,指认错误
        如果指认错误的话,那这条线索又没了


        IP属地:广东4楼2022-06-2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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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我个人的看法(仅代表个人,不是官方)是:
          以色列施瓦兹的目击
          虽然公证力比不上血迹,指纹,精液,DNA,等等
          但是作为当年仅有的一条最硬的证据,比一些没有证据的猜想、想象(说凶手是女人、画家)硬多了
          警方自然不会放过这条线索
          当时警方肯定就亚伦柯明斯基这条线进行了非常详细,认真的调查
          我还是那个观点,当年的刑侦水平,鉴定水平,你让他们靠什么DNA破案,或者当年搞个摄像头什么的
          那是不现实的。但是查出一个人的行踪,所作所为,以及收集一些目击证人、证词等等的工作
          当时的伦敦警方完全可以完成,这并不算很难
          而且工作态度也是没问题的(当时这个案件很轰动,英国女王都下令要调查清楚)
          在这么大的压力下,我认为当时的伦敦警方肯定不会随便马虎了事。
          这并不是一起丢了个面包之类的盗窃案,而是好几起人命的大案件
          所以我认为警方肯定也是非常严肃和认真的去对待,以及展开调查工作的
          那么做一个假设,以色列施瓦兹的目击是什么情况下会失效呢?
          还记得前面说的吗?玛莎塔布莲案(疑似开膛手杰克干的,但是最后官方却没认定)中的受害者的朋友
          她就是指认了几个士兵,事后调查了几个士兵的品行很好,以及有不在场证明等等
          所以玛莎塔布莲案里的受害者朋友的目击,在这种情况下,就失效了
          以色列施瓦兹的目击,当时警方肯定在事后去调查过了
          不可能以色列施瓦兹说啥就是啥,这并不是儿戏的事,肯定去调查了。
          最后调查的结果就是亚伦柯明斯基有重大作案嫌疑,比如他跟凶手年级相仿,穿着打扮相仿,被多个目击者看到跟凶手长得很像
          ,而且以当时的警方来说,调查出一个人的行踪轨迹,并不难。警方肯定做了大量的核实工作。
          那么,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说警方在以色列施瓦兹认出了那天看到的人就是亚伦柯明斯基(注意,是认出,不是在法庭指认,两者并不是一个意思)
          然后去调查亚伦柯明斯基,发现亚伦柯明斯基品行良好,以及在几起凶杀案时有不在场证明
          那么,以色列施瓦兹的目击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无效的。


          IP属地:广东5楼2022-06-2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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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虽然不能直接拿出当年警方调查亚伦柯明斯基的资料或者是档案
            来证明以色列施瓦兹的目击,是有效的
            但是我贴出一段文字
            这一段文字值得反复研究
            当年,调查过多起刑事案件的 刑事调查局长官 罗伯特安德森 在他的个人自传书籍(类似于回忆录)里就写了一件事。
            以下我就全部用纪录片中的原话吧,如果用自己的话来表述,可能会有细微出入,所以更稳妥一些,我直接用纪录片中的原话
            在刑事调查局长官 罗伯特安德森的个人自传里
            他写道:“开膛手杰克不仅是名波兰犹太人,而且他肯定被一名目击者认出过。在伦敦,未破命案少之又少,开膛手杰克却不在此列。唯一看清凶手长相的人,在看到他的瞬间,就认出了他。但他拒绝指证那个人,我很想说出凶手的身份,但说出来对公众没有半点好处。我说他是波兰犹太人,只是在阐述一个很确定的事实。”
            以上这段话中的“我很想说出凶手的身份,但说出来对公众没有半点好处”这句话是当年的目击者以色列施瓦兹说的,并不是罗伯特安德森说的。其他全是安德森本人说的
            罗伯特安德森说了凶手是一个波兰犹太人,这是在阐述一个很确定的事实(注意,罗伯特安德森说的是很确定,注意这个“很确定”,并不是说什么“我估计”“我猜测”之类的话语,作为警方,敢用“很确定”这种字眼的,一定是手里有证据,并且经过非常详细的调查之后才敢说的。)
            但是遗憾的是,他却没直接说出嫌疑人的名字。
            一边又说什么很确定的事实,一边又不直接说出嫌疑人的名字
            这是因为什么呢?


            IP属地:广东6楼2022-06-2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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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看法(仅代表个人,不是官方)是:罗伯特安德森作为当时伦敦的刑事调查局长官
              他自然是一个很严谨的人,前面说了,目击者以色列施瓦兹拒绝出庭指认嫌疑人。理由是说出来对公众没半点好处。
              我的理解就是,这个目击者以色列施瓦兹他自己本人就是犹太人,而凶手是波兰犹太人,在当时的伦敦,反犹风气盛行,如果出庭指认了,事后大家知道凶手是犹太人的话,本来犹太人在当地就受欺负,你还搞出一个犹太人凶手案,那犹太人以后在这个地方更难混了,犹太人难混,那最后肯定会找到这个导火索,也就是以色列施瓦兹,因为就是他出庭指认了凶手,大家才知道是犹太人犯案的,这样的话,以色列施瓦兹说不定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换做是当时我是以色列施瓦兹的话,指认还是不指认?这是一个很难做出的决定
              那不指认的话,警方也不可能强迫人家指认
              不指认的话,那区别可大了去了,如果出庭指认,那么就是视为证据,在法庭走完一套流程过来,警方就可以对外宣布凶手的身份,凶手是可以判刑的
              不指认的话,缺少了证据链的一环,那只能称之为嫌疑人,不是称之为凶手,更加不可能判刑。到最后只能无奈的放掉嫌疑人。
              所以我认为,就是因为以色列施瓦兹不出庭指认,所以这个案件等于说没有确定凶手,也判不了刑
              罗伯特安德森才会只说出嫌疑人的特征(波兰犹太人),但是没直接说出嫌疑人的名字
              这是一种严谨的做事风格。


              IP属地:广东7楼2022-06-2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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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探长唐纳德斯文森,曾全面负责此案调查的人,却指出了他是谁
                1987年,唐纳德斯文森个人收藏的安德森自传,重见光明
                唐纳德斯文森的曾孙子说道:“唐纳德斯文森是我的曾祖父,我们发现罗伯特安德森的书上,标有我曾祖父作的注释,我认为它们是作者正确而冷静的反映,作者(指罗伯特安德森)对该案子的了解比任何人都多,他所写的是真实无误的。”
                唐纳德斯文森在书页边缘以及最后几页上,用铅笔做了很多注解,他指出罗伯特安德森的怀疑对象是柯明斯基


                IP属地:广东8楼2022-06-2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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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是罗伯特安德森的个人自传书籍,也就是类似于回忆录之类的
                  并不是那种,出书销往全世界,盈利的
                  有一个美国女作家(曾经做过法医),就出了一本书,名字是《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我当时看了这书的名字就被吸引了,结案报告,难道破案了?
                  这个女作家康薇尔书里就说凶手是一个叫华特希格的英国画家,说什么案发的时候,华特希格本人就在伦敦
                  还说什么华特希格就喜欢给妓女画画,而且还专画丑的,漂亮的不要
                  还说华特希格有一副画,画的就是在一个房间里,一个男人坐在一个床上,床上面的是一个被杀了的女人,而那个房间就是当年妓女被杀害时住的出租房
                  以此来推论华特希格就是凶手
                  好家伙,反正好说歹说了一大堆,最后硬是一个关键性证据都没,完全就靠一个猜想
                  我还此还大有兴致的去看了相关的纪录片,纪录片的最后,这个美国女作家还说:“虽然我现在还没有十足的证据,但是我期待有一天,在华特希格的阁楼的某个角落找到一个盒子,盒子里放的正是他当年犯案所用的凶器”
                  我心想:好家伙,你自己都说没有十足的证据了,还出书,这不误导大众呢吗
                  那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这个美国女作家康薇尔,你没有十足的证据,就说明一个人是凶手,这不是吃人血馒头呢吗?
                  你让当年受害者的后代家属看到了这本书怎么想?当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人家满怀期待,觉得终于可以找到以前杀害自己祖先的凶手了,案件终于要真相大白了,结果一本书看下来,最后愣是什么都没找到
                  书名还起个这么牛逼轰轰的《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结果什么都没结到。


                  IP属地:广东9楼2022-06-2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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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罗伯特安德森这本书的意思很明显了,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但是因为当年目击者不愿意出庭指认凶手,所以我只能在个人自传里说说,不能对外官方宣布凶手是谁。
                    当大家看到这书的时候,也不用费尽心思猜谁是凶手了,等于就是开卷考试了,直接告诉你答案了。
                    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1888年案发,1892年就停止了对案件的调查(官方停止调查是在1892年,后面的所有调查都是民间机构,或者悬案爱好者,推理爱好者自发的行为)
                    这么重大的案件,在没对外宣布真凶的情况下,短短4年就结案了?太敷衍了吧
                    其实真相是因为在当年侦办案件的警官 罗伯特安德森和探长唐纳德斯文森心中,其实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只是目击者不愿意出庭指认真凶,所以不能对外宣布真凶的身份和名字
                    但是内心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
                    既然如此,就没必要花大量的警力,资源来调查了。
                    当年的伦敦社会治安不算好,还有其他很多的案件要办,比如除了开膛手杰克凶杀案,还有另外几起和开膛手杰克案很相似的凶杀案
                    这么多的案件要办,不能在开膛手案上浪费时间了


                    IP属地:广东11楼2022-06-22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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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大家看到这里的话,认同这两个警官的看法的话
                      那下面的思路就很清晰了
                      因为确定了第三起命案就是亚伦柯明斯基所为,那么5起受害者的案件都已经并案了
                      并案了是什么意思?就是比方说某地发生了4起凶杀案,每起案件不知道凶手是谁,但是这4起案件都有极高的相似度(杀人手法,性质,特点),那么为了案件能更早的解决,就把这几起案件并在一起调查
                      并案调查并不是说,觉得好像看着几起案件 都是用刀,然后手法很像,就顺便得出一个结论,是同一个人干的,就并案了
                      并案是一个严肃而且过程非常严谨的事情。当年的伦敦警方既然就把5起案件并案了,那就说明这5起案件都是同一个凶手
                      而且我也实在找不出这5起案件是五个不同的人所为的证据
                      所以在并案这点上,我支持警方
                      那既然支持并案这个观点的话,前面又说了第三起案件是亚伦柯明斯基所为
                      那可以得出结论:亚伦柯明斯基就是五起凶杀案的真凶。
                      又或者换个严谨一点的说法:亚伦柯明斯基至少是犯下五起凶杀案的其中一人。
                      因为当年警方给的定性是:一人或多人参与谋杀
                      如果锁定了亚伦柯明斯基是头号嫌疑人的话,那接下来的调查工作就可以开展的就很顺利了
                      不用像以前一样,大海捞针,几百个嫌疑人,上千封信件
                      就只要深入调查亚伦柯明斯基的行踪轨迹,家庭背景,个人性格等等之类的就可以了
                      只要把亚伦柯明斯基5起案件发生时,在什么地方,干什么事情,穿什么衣服,查出来,以及结合当时的目击证人的证词。看看和案件是不是高度吻合,就可以知道他是不是凶手了
                      那最后的调查结论是怎么样的呢?很明显,根据警官罗伯特安德森自传书中的观点(凶手是亚伦柯明斯基)来说
                      那肯定是高度吻合。
                      这是一个当年亲手侦办案件的警官经过严密的调查后得出的结论,这并不是像我们这些网民一样,网上看了点资料,就大开想象力,没有任何证据力作为支撑,信口开河随便说说的。


                      IP属地:广东12楼2022-06-22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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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有一起案件:玛莎 塔布连案,明明受害者被割喉,腹部被刺了数十刀(喉咙和腹部一共39刀)的情况下,官方都没认定这是开膛手杰克所犯下的案件。
                        这在我们看来,这不就是开膛手犯的吗?手法这么相似,目标也是喉咙和腹部,虽然没开膛破肚,但是第三起案件(伊丽莎白)也没开膛啊,为什么第三起就认定是开膛手干的,这起就不认定呢?
                        因为如果确定了亚伦柯明斯基是凶手的话,把他的行踪调查出来,看看跟玛莎 塔布连案吻不吻合就知道了
                        如果说当年警方调查出亚伦柯明斯基的行踪,跟玛莎 塔布连案不吻合的话
                        那即使案件作案手法再相似,那也不是开膛手杰克干的,因为开膛手杰克在玛莎 塔布连案当天有不在场证明。
                        所以说玛莎 塔布连案不是开膛手杰克犯下的。
                        很多关于开膛手杰克的纪录片和书籍,都会把玛莎 塔布连案作为第一个被害人介绍
                        其实玛莎 塔布连案只能作为疑似开膛手杰克案受害者来说明,他并不是开膛手杰克案的第一个受害者
                        那么这么说的话,那就更恐怖了。
                        如果玛莎 塔布连案不是开膛手杰克干的,那就说明,除了开膛手杰克这个杀人恶魔以外,还有另外一个杀人恶魔存在于当年的伦敦,而且这个杀人恶魔,凶残程度(受害者被刺39刀)不逊于开膛手杰克,且案件真凶也是未被找到
                        并且有一点必须要承认的是,犯下玛莎 塔布连案的这个恶魔,没被抓住,也受到了开膛手杰克案的影响
                        因为当时大量的警力资源和民众注意力都转去开膛手杰克案了,玛莎 塔布连案自然受关注力度小
                        这也可能是玛莎 塔布连案真凶未被找到的原因之一。
                        设想一个场景,玛莎 塔布连案的真凶,在犯案后,回到自己家中的住所,此时的他,非常害怕,非常紧张,怕警方迟早有一天找上门了,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他读到了报纸,上面报道玛莎 塔布连案和后面的5起案件,都是开膛手杰克干的,那大家可以想象一下,玛莎 塔布连案的真凶,此时,他脸上会露出一副什么样的表情呢?


                        IP属地:广东13楼2022-06-22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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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写到这里也差不多完了
                          为什么我的标题是“个人认为亚伦柯明斯基就是真凶”而不是“官方宣布:亚伦柯明斯基就是真凶”呢
                          因为当年的警方官方都没正式对外宣布开膛手杰克的真凶是谁(也许以后也不会了)
                          所以我自然也不能大张旗鼓的说开膛手的真凶是谁
                          我只能说,我个人的观点,和当年侦办此案件的警官罗伯特安德森 和 探长唐纳德斯文森一样
                          “亚伦柯明斯基就是真凶”。


                          IP属地:广东14楼2022-06-22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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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我把这个纪录片的地址发出来,如果大家有时间的话,最好完整一字不漏的把整个纪录片都看完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P案件s411R7Ui?p=2&vd_sour案件ce=f359055aff6377db03b91cf4ab4f9bb7
                            把上面网址里的“案件”删掉,因为直接发网址的话可能会被系统屏蔽
                            如果还看不到的话,可以贴吧私信我,我发网址
                            这是英国媒体制作的纪录片,个人觉得水平相当高,并不是网上那些随便做个5分钟,6分钟的营销号视频
                            纪录片里的大量细节都是经过考证的,真实性相当高
                            如果说时间有限的话,那就看我标出来的时间段里的内容吧
                            此纪录片分为上下部
                            上部中的36:40 ~43:51
                            下部中的38:09~43:51
                            我标出来的这个时间段里的内容,是值得反复观看好几遍的。


                            IP属地:广东15楼2022-06-2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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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寫帖子辛苦,先授精。
                              我個人的一個疑問是,Elizabeth Stride和Catherine Eddowes的死亡現場距離較遠,而如果皆是同一人作案,是如何實現異地殺人的?


                              IP属地:中国香港16楼2022-06-22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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