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嬴政东游至户牖,“霾雾四塞,不能进”,故名其地为东昏,属三川郡阳武县(故址在今兰考县的仪封)。
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在户牖置东昏县。始建国元年(9年),改东昏为东明。东汉时期,复改东明为东昏县,属兖州陈留郡。
三国时期,魏黄初四年(223年),东昏县降为镇,并入外黄、济阳两县。
宋乾德元年(963年),东明镇复置东明县,属京畿路开封府。
金兴定二年(1218年),东明县域改辖黄河北冤句县故地,治所迁至今东明集。元朝时期,属南京路曹州,后属中书省大名路开州。
明洪武元年(1368年),黄河决东明响子口,为避水患,县治所改设云台集(今县西堡城)。
明洪武十年(1377年),因黄河水患再废县治,其地分属开州、长垣。
明弘治三年(1490年),置东明,属北道布政使司大名府。清朝时期,属直隶省大名府。东明县电子地图民国初期,属直隶省大名道。
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改属河北省。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河北省政府第十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0月,属中共直南特委。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属河北省第十区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属冀南六县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年(1941年)3月,属冀鲁豫三专署。同年7月,改属冀鲁豫七专署。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0月,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二行署改称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专署,东明属之。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撤东明县,南部划归考城,北部划归菏泽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恢复东明县建制。同年10月,正式成立东明县人民政府。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改晋冀鲁豫边区十专署为冀鲁豫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东明县属之。同年7月,南华县永华区划入东明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8月,撤东垣县,将所辖区并入东明。将东明县永华区划归南华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撤南华县,永华区复归东明县,属平原省菏泽专署。
1949年10月,东明属平原省菏泽专区。
1952年11月30日,撤销平原省,东明归属河南省郑州专区。
1955年10月,属开封专区。
1963年4月,改属山东省菏泽专区。
1967年,菏泽专区更名为菏泽地区,东明县归其管辖。
2000年6月,撤菏泽地区建菏泽市,东明县仍属之。
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在户牖置东昏县。始建国元年(9年),改东昏为东明。东汉时期,复改东明为东昏县,属兖州陈留郡。
三国时期,魏黄初四年(223年),东昏县降为镇,并入外黄、济阳两县。
宋乾德元年(963年),东明镇复置东明县,属京畿路开封府。
金兴定二年(1218年),东明县域改辖黄河北冤句县故地,治所迁至今东明集。元朝时期,属南京路曹州,后属中书省大名路开州。
明洪武元年(1368年),黄河决东明响子口,为避水患,县治所改设云台集(今县西堡城)。
明洪武十年(1377年),因黄河水患再废县治,其地分属开州、长垣。
明弘治三年(1490年),置东明,属北道布政使司大名府。清朝时期,属直隶省大名府。东明县电子地图民国初期,属直隶省大名道。
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道改属河北省。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河北省政府第十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0月,属中共直南特委。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属河北省第十区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属冀南六县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年(1941年)3月,属冀鲁豫三专署。同年7月,改属冀鲁豫七专署。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0月,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二行署改称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专署,东明属之。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撤东明县,南部划归考城,北部划归菏泽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恢复东明县建制。同年10月,正式成立东明县人民政府。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改晋冀鲁豫边区十专署为冀鲁豫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东明县属之。同年7月,南华县永华区划入东明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8月,撤东垣县,将所辖区并入东明。将东明县永华区划归南华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撤南华县,永华区复归东明县,属平原省菏泽专署。
1949年10月,东明属平原省菏泽专区。
1952年11月30日,撤销平原省,东明归属河南省郑州专区。
1955年10月,属开封专区。
1963年4月,改属山东省菏泽专区。
1967年,菏泽专区更名为菏泽地区,东明县归其管辖。
2000年6月,撤菏泽地区建菏泽市,东明县仍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