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深入探索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整合力量资源、完善事项清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保障”六大举措,助推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整合力量资源。通过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牌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乡镇长任队长、乡镇分管领导任副队长,按每个乡镇不低于15人的标准配齐配强执法工作人员。协调4个县直执法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完成至少1人进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划转备案的执法人员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管理,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目前,全县各乡镇执法队总人数为226人,平均每队达20人以上,其中派驻单位46人,执法辅助人员56人。
完善事项清单。按照《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征求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意见建议的函>》文件精神,在《赋权指导目录》43项已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对使用频率较高、乡镇管理迫切需要的17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征求意见。除交通部门对本部门下放的4项行政执法职权提出暂缓下放意见,其他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均同意下放。待省级赋权清单确定后,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法事项清单,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巡查机制,通过巡查监控、县级转派、信息通报、群众举报等途径,收集违法案件线索,完善综合执法台账。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纳入乡镇考核,倒逼执法队主动出击,开展常态化执法,避免一阵风、运动式执法,真正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强化人员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打造精干、高效、专业、文明的行政执法队伍。由赋权部门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法制业务知识及行业技能等相关培训,对赋权事项“扶上马送一程”,确保承接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目前,已组织开展线上“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活动11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增强。
整合力量资源。通过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牌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乡镇长任队长、乡镇分管领导任副队长,按每个乡镇不低于15人的标准配齐配强执法工作人员。协调4个县直执法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完成至少1人进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划转备案的执法人员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管理,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目前,全县各乡镇执法队总人数为226人,平均每队达20人以上,其中派驻单位46人,执法辅助人员56人。
完善事项清单。按照《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征求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意见建议的函>》文件精神,在《赋权指导目录》43项已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对使用频率较高、乡镇管理迫切需要的17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征求意见。除交通部门对本部门下放的4项行政执法职权提出暂缓下放意见,其他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均同意下放。待省级赋权清单确定后,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法事项清单,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巡查机制,通过巡查监控、县级转派、信息通报、群众举报等途径,收集违法案件线索,完善综合执法台账。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纳入乡镇考核,倒逼执法队主动出击,开展常态化执法,避免一阵风、运动式执法,真正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强化人员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打造精干、高效、专业、文明的行政执法队伍。由赋权部门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法制业务知识及行业技能等相关培训,对赋权事项“扶上马送一程”,确保承接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目前,已组织开展线上“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活动11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