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礼仪的对象化。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对象中,对礼仪都有不同的要求,但大都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不同的工作要有不同的职业装束就是这一点的体现。
初入职场的着装,最关键的就是做到适合,既适合你的身材和工作性质,又和公司的整体着装风格相符。所以,要做一个有心人,经常留意身边大多数同事的着装,相信你就会把握住离你最近的着装风格,从而帮助你以最快的速度,融入你所在的团队中,与人和谐相处。
很多企业的工作守则中有一条:工作守则中有一条:工作时间请穿着正装
那么什么是正装呢?对于刚刚毕业的同学来讲。可能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词汇。顾名思义,正装就是正式场合的装束,而非娱乐和居家环境的装束,具体而言。男士正装应当有以下5个特征
三色原则
1三色原则是国外经典商务礼仪规范中被强调的。国内著名的礼仪专家也多次强调这个一原则。简单来说,就是男士身上的色系不应该超过三种。很接近的颜色视为同一种
2有领原则
有领原则说的是正装必须是有领的。比如无领的服装,比如T恤运动衫一类不能成为正装。男士正装中通常体现为有领衬衫。
3纽扣原则
绝大部分情况下,正装应当是纽扣式的服装。拉链服装通常不能称为正装,某些比较庄重的夹克事实上也不能成为正装。
4皮带原则
男士的长裤必须是系皮带的,通过弹性松紧穿着的运动裤不能成为正装。牛仔裤自然不算。即便是西裤,如果不系腰带就能很规矩,那也说明这条西裤腰围不适合你,
5皮鞋原则
正装离不开皮鞋,运动鞋和布鞋、拖鞋是不能成为正装的,最为经典的正装皮鞋是系带式的。不顾随着潮流的改变,方便实用的懒式皮鞋逐渐变成主流。
常见的正装体现
最常见的男士正装,是我们常常在白领们身上看到的。“衬衫+西服+领带+西裤+皮鞋”,实际上,在夏天只穿这衬衫和西裤也是正装的体现,立领的中山装样式,西服也属于正装范畴。也许您要说,“我看见很多著名的企业家,连在电视上都是穿着休息装。比如张朝阳,比如比尔盖茨。您说的没错。但是不要忘记,本文的读者并不是针对他们这样的人群。如果您有一天达到这样的地位。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彰显个性。如果您依然是我们所说的初入职场的菜鸟,那您最好是穿着正装。
随着女性择业的广泛多元化,职业女性的着装也成为一种艺术和学问,简单的职业套装已经不再是单一的选择,经典的黑,深深的棕,静静的灰,简约的白,总会有让人乏味的时候。相对一般地西装西裤来讲,职业女性可以在今年从色彩的多元化,细微的饰物的搭配,鞋的选择等方面,让传统生动起来,活泼又不失庄重。饰品少而精。适当的搭配一些饰品无疑会使你的形象锦上添花,但搭配饰品也应讲求少而精,一条丝巾,一枚胸花,就能恰到好处地体现你的气质和神韵。应避免佩戴过多、过于夸张或有碍工作的饰物,让饰品真正有画龙点睛之妙。
现实社会中,各种数据表明,女性在职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她们在各个行业领域内展现着自己的风采,实实在在地撑起了半边天每个人的肤色、发色、格调不同,所以适合她的颜色也不同,要选择一些合适自己颜色的套装,再根据套装色为底色配选其它小装饰品
化装:
化装可以让女性更具魅力,但不宜浓装颜抹。
过度打扮会让人感到做坐,过于简单会让人感到随便,总之有一个原则,每天的打扮必须要迎合你当天要会见的人们,符合他们的身份和专业度,
首饰和装饰品:
职业女性希望表现的是她们的聪明才智,能力和经验等,所以要带首饰就必须是佩带简单首饰,不要带摇摆晃动的耳环或一走路就会发出声响的项链,这样对专业形象的杀伤力极大
耳环是很重要的首饰,但不宜太长太大
虽然眼镜让人感觉文气,但它抹杀了女性特有的亲和力,比较古板刻薄,尽量带隐形眼睛
手提包要精小细致,不要塞的满满的
穿着得体的职业装去工作有三大意义:
◎ 表示对你所做工作的尊重。
◎ 表达对你所在公司及单位的归属感。
◎ 给上司及客户以良好印象。
但是,得体穿着的作用远不止这些,它更重要的作用在于:给你带来自信。虽然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提倡依靠外表来判断一个人,但事实上人们无时无刻不在这样做。心理学家指出,一个人外表有无魅力,不但决定了别人对他的态度,也影响着这个人对自己的态度。如果你穿着那种粗制滥造和裁剪不得体的服装,它们会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我很寒酸,我没有社会地位,我没有得到他人的认可,我一无所有。”不难看出,缺乏自信的人是占很大比例的。这种自信的缺乏,或者来源于对自己的外表不满,或者来源于对自己的才能和成就不满。大多数人对自己的身材总是不满意的,太高、太矮、太胖、太瘦都影响着他们的自信程度。精心设计的服装,不但可以掩盖这些不足,还可以衬托形体的优势,并在心理上消除由于对外表不满带来的焦虑。而那些对自我成就不满的缺乏自信者,优质的服装可以积极地调整穿衣者的态度,增加穿衣者的社会成就感,它有强烈的暗示作用,在心理上提示自己要表现得如同自己的服装一样出色。
服装是最有助于你建立自信的工具,它帮助穿衣者沉着自如、优雅得体地表现,保持在各种场合下镇定自若的心态。得体的穿着能够增加着装人的成就感,它让你表现得自豪、沉着、优雅、出众。
初入职场的着装,最关键的就是做到适合,既适合你的身材和工作性质,又和公司的整体着装风格相符。所以,要做一个有心人,经常留意身边大多数同事的着装,相信你就会把握住离你最近的着装风格,从而帮助你以最快的速度,融入你所在的团队中,与人和谐相处。
很多企业的工作守则中有一条:工作守则中有一条:工作时间请穿着正装
那么什么是正装呢?对于刚刚毕业的同学来讲。可能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词汇。顾名思义,正装就是正式场合的装束,而非娱乐和居家环境的装束,具体而言。男士正装应当有以下5个特征
三色原则
1三色原则是国外经典商务礼仪规范中被强调的。国内著名的礼仪专家也多次强调这个一原则。简单来说,就是男士身上的色系不应该超过三种。很接近的颜色视为同一种
2有领原则
有领原则说的是正装必须是有领的。比如无领的服装,比如T恤运动衫一类不能成为正装。男士正装中通常体现为有领衬衫。
3纽扣原则
绝大部分情况下,正装应当是纽扣式的服装。拉链服装通常不能称为正装,某些比较庄重的夹克事实上也不能成为正装。
4皮带原则
男士的长裤必须是系皮带的,通过弹性松紧穿着的运动裤不能成为正装。牛仔裤自然不算。即便是西裤,如果不系腰带就能很规矩,那也说明这条西裤腰围不适合你,
5皮鞋原则
正装离不开皮鞋,运动鞋和布鞋、拖鞋是不能成为正装的,最为经典的正装皮鞋是系带式的。不顾随着潮流的改变,方便实用的懒式皮鞋逐渐变成主流。
常见的正装体现
最常见的男士正装,是我们常常在白领们身上看到的。“衬衫+西服+领带+西裤+皮鞋”,实际上,在夏天只穿这衬衫和西裤也是正装的体现,立领的中山装样式,西服也属于正装范畴。也许您要说,“我看见很多著名的企业家,连在电视上都是穿着休息装。比如张朝阳,比如比尔盖茨。您说的没错。但是不要忘记,本文的读者并不是针对他们这样的人群。如果您有一天达到这样的地位。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彰显个性。如果您依然是我们所说的初入职场的菜鸟,那您最好是穿着正装。
随着女性择业的广泛多元化,职业女性的着装也成为一种艺术和学问,简单的职业套装已经不再是单一的选择,经典的黑,深深的棕,静静的灰,简约的白,总会有让人乏味的时候。相对一般地西装西裤来讲,职业女性可以在今年从色彩的多元化,细微的饰物的搭配,鞋的选择等方面,让传统生动起来,活泼又不失庄重。饰品少而精。适当的搭配一些饰品无疑会使你的形象锦上添花,但搭配饰品也应讲求少而精,一条丝巾,一枚胸花,就能恰到好处地体现你的气质和神韵。应避免佩戴过多、过于夸张或有碍工作的饰物,让饰品真正有画龙点睛之妙。
现实社会中,各种数据表明,女性在职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她们在各个行业领域内展现着自己的风采,实实在在地撑起了半边天每个人的肤色、发色、格调不同,所以适合她的颜色也不同,要选择一些合适自己颜色的套装,再根据套装色为底色配选其它小装饰品
化装:
化装可以让女性更具魅力,但不宜浓装颜抹。
过度打扮会让人感到做坐,过于简单会让人感到随便,总之有一个原则,每天的打扮必须要迎合你当天要会见的人们,符合他们的身份和专业度,
首饰和装饰品:
职业女性希望表现的是她们的聪明才智,能力和经验等,所以要带首饰就必须是佩带简单首饰,不要带摇摆晃动的耳环或一走路就会发出声响的项链,这样对专业形象的杀伤力极大
耳环是很重要的首饰,但不宜太长太大
虽然眼镜让人感觉文气,但它抹杀了女性特有的亲和力,比较古板刻薄,尽量带隐形眼睛
手提包要精小细致,不要塞的满满的
穿着得体的职业装去工作有三大意义:
◎ 表示对你所做工作的尊重。
◎ 表达对你所在公司及单位的归属感。
◎ 给上司及客户以良好印象。
但是,得体穿着的作用远不止这些,它更重要的作用在于:给你带来自信。虽然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提倡依靠外表来判断一个人,但事实上人们无时无刻不在这样做。心理学家指出,一个人外表有无魅力,不但决定了别人对他的态度,也影响着这个人对自己的态度。如果你穿着那种粗制滥造和裁剪不得体的服装,它们会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我很寒酸,我没有社会地位,我没有得到他人的认可,我一无所有。”不难看出,缺乏自信的人是占很大比例的。这种自信的缺乏,或者来源于对自己的外表不满,或者来源于对自己的才能和成就不满。大多数人对自己的身材总是不满意的,太高、太矮、太胖、太瘦都影响着他们的自信程度。精心设计的服装,不但可以掩盖这些不足,还可以衬托形体的优势,并在心理上消除由于对外表不满带来的焦虑。而那些对自我成就不满的缺乏自信者,优质的服装可以积极地调整穿衣者的态度,增加穿衣者的社会成就感,它有强烈的暗示作用,在心理上提示自己要表现得如同自己的服装一样出色。
服装是最有助于你建立自信的工具,它帮助穿衣者沉着自如、优雅得体地表现,保持在各种场合下镇定自若的心态。得体的穿着能够增加着装人的成就感,它让你表现得自豪、沉着、优雅、出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