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官职所属部分及职能】
【三公】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禄最高,有向皇帝建议选用官吏之权、弹劾百官和执行诛罚的权力、主管郡国上计和考课之权、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之权、有谏诤权;
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储、封赠、赏功、罚罪等事,以及财政、选举、民政、法律、礼制、边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由皇帝委托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议,集议的结果由丞相领衔上奏于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定议。
【丞相】下属官员:
丞相司直:检举不法
丞相长史:辅佐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
丞相征事
丞相史
丞相少史
东曹掾:领郡国事、主长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
西曹掾:领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进退
议曹:主谋议事
辞曹:主评讼事
奏曹:主章奏事
决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计事
户曹:主民户祭祀农桑事
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转运事
仓曹:主仓谷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钱币盐铁事
计相:主郡国上计事
主簿:省录众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仅次于丞相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太尉】官吏主要有:太尉长史、太尉主簿。
3、【御史大夫】 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职权,是丞相的助理,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